[本報訊 經過4個多月公開征求意見和修訂,新醫改方案最終稿有望本周對外公布。據透露,相比去年公布的新醫改方案征求意見稿,最終方案修訂了130多處。其中,多半修改屬于語言、用詞的進一步規范、明晰。同時,刪去了多處宏觀性表述,增加了導向性操作規定。
引人注意的是,修改稿把競爭、市場機制等要素添加在公立醫院改革、基本藥物制度、醫保管理制度、基層社區醫療等多處改革環節中。之前爭議比較大的改革舉措也得到了重新修訂。如基本藥物制度在定價、采購、配送、使用等環節的政策措施有所調整;公立醫院改革明晰了“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原則;多元化辦醫寫入公立醫院改革試點要求中等。(據人民網)]
門診藥房改制為零售藥店
作為醫改的核心環節,公立醫院改革舉措在修改稿中作了部分調整。其中,“醫藥分開”的實現形式有了更新表述。
在“醫藥分開”的實現形式上,修改稿中增添了零售藥店內容,即“探索公立醫院門診藥房改制為零售藥店等醫藥分開的有效途徑”。
“醫藥分開的真正含義是門診藥房和醫院分開。”一位醫改專家稱,所謂公立醫院探索門診藥房改制,即是零售藥店托管醫院門診藥房。這意味著,醫院門診病人須憑醫生處方到社會零售藥店購藥,憑醫保卡結算藥費。門診病人按處方去零售藥店購藥,也是國際普遍做法。
中國醫藥商業協會副會長、連鎖藥店分會會長王錦霞表示,目前34.1萬家社會零售藥店遍及城鄉、有273萬員工為百姓提供了購藥方便。“大病上醫院,小病進藥店”已成為社區百姓的普遍選擇。零售藥店藥價比醫院低20%-30%。
基本藥物不再“統購統銷”
由于基本藥物制度在征求意見稿中的改革表述引發了很多爭議,對此,修改稿進行了大范圍調整。
基本藥物制度是一整套政策體系,包括目錄制定、生產、定價、流通、使用、報銷等環節。修改稿在爭議最大的定價、生產、使用等領域,給出了新的調整。
“如果按征求意見稿的方案,將使我國30年來藥品生產流通領域的改革,全面倒退回計劃經濟體制時代。”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朱恒鵬對記者分析,他把征求意見稿中的“基本藥物供應體系”,即政府組織的“定點生產、統一價格、統一配送”制度,歸結為“藥物統購統銷”模式。而該模式的最大弊病是行政部門壟斷和由此帶來的更多商業賄賂和權力尋租空間。
顯然,醫改方案制定者們看到了相關討論,在修改稿中把基本藥物的“定點生產”刪掉了,改為“基本藥物實行公開招標采購”。
“相比定點生產,招標采購更多體現市場競爭原則。”上述醫改專家分析。
而針對公眾對“統一定價”的質疑,修改稿中把“統一制定零售價”修改為“國家制定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在指導價格內,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情況確定本地區的統一采購價格”,即國家不再制定統一的基本藥物零售價格。
無論基本藥物采取何種生產供應體系,如果醫院不使用基本藥物,基本藥物所有的政策目標如控制藥費,促進合理用藥的意圖都會落空。因此,如何保證醫院使用基本藥物成為其關鍵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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