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烏魯木齊市衛生局通過對全市醫療廣告日常監測,發現烏魯木齊15家醫療機構,在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情況下,擅自利用媒體違規發布或變相違規發布醫療廣告,嚴重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因此被通報。
被通報的15家醫療機構是:烏魯木齊西北女子醫院、烏魯木齊西部醫院、烏魯木齊國醫堂醫院、烏魯木齊華天醫院、華夏醫院、天山中醫維醫醫院、新大醫院、烏魯木齊中興醫院、烏魯木齊愛德華醫院、烏魯木齊新興醫院、當代女子醫院、機關醫院、新光明醫院、中山醫院、南湖醫院。
烏市衛生局在此提醒廣大患者,不要輕信虛假醫療廣告,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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