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日電 據衛生部網站消息,2009年全國衛生監督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衛生部部長陳竺在會上強調,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改變原來餐飲業衛生監督執法的管理模式,從監管食品安全的具體環節轉變為加強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
一是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發揮抓手作用,努力完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建設,建立由衛生部門牽頭、多部門聯合、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統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努力做到食品安全監管政策統一,工作步調統一,信息發布統一,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要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識,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在工作中要注意依法找準位置,不越位、不缺位,避免職責交叉和權責不清,加強協調與督促,積極做好政府的參謀。
三是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和風險評估能力建設,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體系以及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體系建設,及時搜集、掌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信息,做到及時決策,有效應對,掌握主動,妥善處理。
四是要注重監管工作方法的總結,要擅于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客觀分析總體形勢和工作成效,及時把實踐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經驗制度化。要認真研究監管的實際效果,分析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完善相關工作方案,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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