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天有媒體報道稱“廣州抗病毒藥品大漲價”的消息,廣東省物價局表示,早在“五一”節前,該局就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級物價部門密切關注豬肉、抗病毒藥物及口罩等醫療用品的市場價格變動情況。根據節日期間市場巡查及全省各地監測數據顯示,截至昨天上午,全省各地板藍根等藥品及一次性口罩等供應充裕,價格平穩,并未出現搶購現象。省物價局重申,如有不良商家、單位假借“甲型H1N1流感”疫情,散布漲價謠言和借機哄抬價格,將構成嚴重的價格違法行為,必將受到嚴肅查處。
必要時將實施價格干預
市民不必恐慌跟風購買
省物價局昨天表示,從檢查情況看,截至5月3日上午,抗病毒藥物和口罩等醫療用品的市場價格沒有出現異常波動,各供應單位貨源充足,不存在搶購抗病毒藥物和口罩的現象。僅個別藥店由于儲備的存貨較少,又適逢“五一”假期,連鎖企業總部暫不配送,因此暫時出現脫銷現象。
另據省物價局價格監測中心對全省19個藥品價格監測點的監測數據顯示,各地抗病毒藥物和口罩價格保持穩定。廣州市健民、采芝林、省醫藥公司、市醫藥公司、金康藥房等監測點的資料顯示,廣州市有關抗病毒藥物和口罩價格水平與“五一”假期前基本保持一致,其中三聯廣醫板藍根7元/包(20小袋),白云山板藍根8.5元/包(20小袋),均在國家最高零售價范圍之內;一次性口罩價格0.7~0.8元/個;12層口罩2.5~3元/個。
省物價局表示,必要時將及時啟動價格異動應急預案,對口罩等用品實行臨時價格干預。廣大人民群眾不必恐慌,更不必跟風購買囤積。
哄抬價格屬于價格違法行為
一經查實從嚴從重從快處罰
省物價局重申,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借“甲型H1N1流感”疫情散布漲價謠言和哄抬藥品、口罩價格,都屬于嚴重的價格違法行為,一經查實,物價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罰。根據國務院《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五條規定: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或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同時,希望社會各界積極通過12358等各種方式舉報借“甲型H1N1流感”疫情散布漲價謠言和借機哄抬價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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