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七日電 中國國務院下發的《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今日公布,提出要堅持中西醫并重的方針,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
文件內容主要包括充分認識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積極發展中醫醫療和預防保健服務、推進中醫藥繼承與創新、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提升中藥產業發展水平、加快民族醫藥發展、繁榮發展中醫藥文化、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和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保障措施等十部分。
意見說,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區域衛生規劃中合理規劃和配置中醫醫療機構(包括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積極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將中醫藥服務納入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在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積極運用中醫藥方法和技術。
意見要求,做好中醫藥繼承工作,加快中醫藥科技進步與創新,在加強中醫藥隊伍建設方面,改革中醫藥院校教育,完善中醫藥師承和繼續教育制度,加快中醫藥基層人才和技術骨干的培養,完善中醫藥人才考核評價制度。
《意見》要求,開展中醫藥古籍普查登記,建立綜合信息數據庫和珍貴古籍名錄,加強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整理歷代醫家醫案,研究其學術思想、技術方法和診療經驗,總結中醫藥學重大學術創新規律。依托現有中醫藥機構設立一批當代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研究室,系統研究其學術思想、臨證經驗和技術專長。
《意見》強調,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技創新體系、評價體系和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項目組織管理模式,整合中醫藥科技資源。推進中醫藥科研基地特別是國家和省級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支持中醫藥科技創新,開展中醫藥基礎理論、診療技術、療效評價等系統研究,推動中藥新藥和中醫診療儀器、設備的研制開發,加強重大疾病的聯合攻關和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醫藥防治研究。推行中醫藥科研課題立項、科技成果評審同行評議制度。
《意見》還明確提出,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或個體行醫,允許符合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
《意見》指出,積極促進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發展,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格局。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和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中醫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對其在服務準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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