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控措施
(一)學校未發現甲型H1N1流感病例
學校未發現甲型H1N1流感病例時,要積極開展以下常規預防措施:
1.制訂應對學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預案、工作方案,明確各相關部門的具體職責。
2.組織校醫或負責學校衛生工作的人員參加上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或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識及技術的培訓。
3.加強疫情應對物資準備。學校應在廁所(洗手間)、食堂、宿舍、教室和圖書館等公共場所配備充分的洗手設施。
4.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預防知識,讓每一個學生和教職員工都知曉甲型H1N1預防知識,包括勤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噴嚏后要以清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毛巾等遮住口鼻,用過的紙巾要扔入垃圾箱;不隨地吐痰;保證充足的營養和睡眠;鍛煉身體;自覺監測自我健康狀況,有病及時就醫,不帶病上課等。倡導師生保持健康行為,提高廣大學生、教職員工對流感防治的正確認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加強教室、圖書館(閱覽室)、教研室、宿舍等學生和教職員工學習、工作、生活場所的衛生與通風,特別是教室每一課間都要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
6.積極開展學校愛國衛生運動。做好學校的環境清潔工作,尤其是廁所(洗手間)、食堂、教室、宿舍、浴室和會議室等公共場所。
7.堅持晨檢制度。中小學校及托幼機構應每日開展晨檢,特別是新學期開學或長假返校后一周內應強化晨檢工作。高等學校要通過輔導員(班主任)和學生干部、寢室長等多渠道及時了解學生的健康狀況。一旦發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者,要求其暫停上學,并及時就醫。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癥狀消失24小時后,且晨檢無異常即可正常上學,無需出具醫療機構相關證明。
8.做好學生日常缺勤登記,及時了解缺勤原因。一旦發現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所致缺勤異常增多的現象,應立即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9.建立健全校內有關部門和人員、學校與家長、學校與當地醫療機構及教育行政部門聯系機制,明確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完善信息收集報送渠道,保證信息暢通。
10.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當地政府及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的部署,在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安排下,積極配合衛生部門組織開展本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工作。接種應堅持知情、自愿、免費的原則,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嚴格掌握接種禁忌癥,具體參見衛生部現行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預防接種指導意見》。
(二)學校發現甲型H1N1流感散發病例
學校發現甲型H1N1流感散發病例后,應在強化各項常規預防措施的同時,采取以病例管理為主的防控措施,嚴防疫情傳播。
醫療衛生機構應采取以下衛生防控措施:
1.指導患者按照當地衛生部門的要求,采取居家(在校)休息治療或住院治療。
2.做好患者居家和在校休息治療的醫學指導和病情跟蹤工作。
3.指導、協助當地學校加強晨檢工作,加強學校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監測和因病缺課監測,及時發現、報告和診治可疑病例。
4.原則上不必對散發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指在未采取有效防護的情況下,診治、照看傳染期甲型H1N1流感患者;與患者共同生活;接觸過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體液者)進行判定、追蹤、登記和醫學觀察。
5.接到學校發現5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學關聯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者的疫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調查核實,并采集患者標本送至具備條件的實驗室開展檢測。
學校應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學校應對病例做好登記。
2.加強與居家休息治療患者的聯系,及時了解其每日健康狀況。告知患者減少與其他人員的接觸,必須接觸時應戴口罩。
3.高等學校應在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下劃分獨立場所,安排無條件居家的患者自我休息治療,減少與其他人員的接觸,如必須接觸,應做好防護如戴口罩。學校應指定專人照顧其日常生活,并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患者的相關治療工作。患者一旦病情加重,應及時住院治療。
4.居家和在校休息治療患者癥狀消失后24小時,且晨檢無異常即可正常上課,無須出具醫療機構相關證明。住院的患者應持有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出院證據方可上課。
5.與病例有過密切接觸的學生和教職員工等可正常上課、上班,但學校應要求其進行健康狀況的自我觀察。觀察期限自最后一次接觸病例后5天,一旦出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應及時就醫,并向學校報告。學校應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6.出現確診病例的班級在加強晨檢工作的同時,應增加午檢,以及時發現、報告可疑病例。
7.1周內,學校發現5例及以上有關聯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者,應立即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8.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在衛生部門的具體指導下落實其他應急處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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