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環保聯合會連續幾年對“吸煙社會”發起挑戰,他們在新近舉行的“無煙環境研討會”上公開建議,撤銷在公共場所設置吸煙區。
早在2007年,中華環保聯合會就發出建設“無煙社會”的倡議,倡導在公共場所禁煙。
與此同時,上海、北京、廣州等城市紛紛出臺法律,準備強化對“公眾場所吸煙”的管理力度。
社會各種力量互相呼應,“無煙社會”正在成為社會共識。
上海北京廣州:都要成為“無煙城市”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丁偉介紹,12月10日,《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通過,將于明年3月1日實施。該條例為吸煙人設定了“權利邊界”——明確幼兒園、兒童醫院等12大類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吸煙。該條例明確了可以劃定吸煙區的“非全面禁止”公共場所,包括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經營使用面積超150平方米或餐位超75座的餐飲場所等。條例還明確了處罰辦法,對于個人吸煙不聽勸阻的,可處以50元到200元罰款;禁煙場所違反規定的,可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可罰款2000元到1萬元,情節嚴重的罰款1萬到3萬元。
北京市吸煙與健康協會副秘書長崔小波介紹,如果順利,新修訂的《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有望在2010年獲得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該規定將取消目前在賓館、飯店、辦公樓隨處可見的吸煙區、吸煙室,明確除家庭外的室內公共場所完全禁煙。同時,該規定有意重新確立公共場所的概念,除家庭居室之外的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包括辦公室,公廁、樓梯拐角等在以往禁煙法令中被忽略的地方——均擬劃入禁煙范圍。如果公民在上述場所違法吸煙,可能會遭受重罰。
廣州本就志在2010年舉辦一屆“無煙亞運”,并趁此機會讓廣州成為“無煙城市”。廣州亞組委醫療衛生部副部長胡丙杰介紹,為加大推進廣州市控煙工作的力度,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2009年6月,廣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的議案報告,標志廣州市控煙立法進入了市人大的立法程序。10月中旬,廣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對《廣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進行了第一次審議。在此之前,廣州市愛衛會已在全市開展創建“無煙單位”活動,重點做好無煙機關、無煙醫院、無煙學校、無煙賓館、無煙餐廳、無煙公共交通單位等創建工作。
環保組織:“吸煙是在污染環境”
2008年4月14日,中華環保聯合會與北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聯合發布了《北京市內煙霧污染情況報告》,報告表明,室內煙草煙霧(二手煙)對人體健康的損害嚴重;不禁煙的餐廳比完全禁煙的餐廳污染嚴重3倍以上,而不禁煙的辦公室比完全禁煙的辦公室污染嚴重7倍;1支煙可以在5分鐘內讓空氣質量下降90%。
2008年10月30日,來自全國的400家環保民間組織的代表在北京發出共同聲音:吸煙是污染環境的行為,應當維護被動吸煙者、維護環境的合法權益。他們呼吁盡快制定并頒布控煙特別是公共場所禁煙的法律、法規,并有效監督實施。根據中華環保聯合會《被動吸煙的調查問卷報告》,85%的受調查公眾不清楚被動吸煙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嚴重性。而目前,我國的吸煙人數達到3.5億,被動吸煙人數高達5.4億。我國于2003年11月10日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2006年1月9日,該《公約》在我國生效。
環境煙草煙霧(ECS)的吸入是非主觀意愿的被動行為,更具有隱蔽性和危害性。2009年12月15日舉辦的“無煙環境研討會”上,中華環保聯合會的態度更為明朗。他們強調,二手煙是主要的室內環境污染物。卷煙點燃時產生的煙草煙霧中含有4000多種化學物質,其中40多種具有致癌性。“完全無煙環境”是唯一能夠有效保護所有人免受“二手煙”危害的手段。無煙法律和法規在國際上被認為是保護人們免受二手煙危害的唯一有效方式。
中華環保聯合會秘書長曾曉東說:“過去我們強調‘吸煙有害健康’時,可能指的是危害吸煙者的個人健康。現在看來,對吸煙給他人或者說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強調得不夠。吸煙者吞云吐霧的過程,是污染環境的過程,也是傷害他人健康的過程。環境保護有一個重要方面就是保障公眾的環境健康權,吸煙者必須做到在不傷害環境和他人健康的前提下滿足個人的欲求。各國先進的控煙經驗表明,立法是確保公眾避免二手煙暴露危害的唯一可接受的公共衛生和策略。簡明、清晰、可執行而且全面的無煙法律,才能夠為所有人提供平等保護,使每個人都獲得最高健康水平權利、生存權利及健康環境權利。同時,必須明確地‘不提倡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設置吸煙區’。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八條的實施準則明確指出:100%無煙環境之外的任何方針,包括通風、空氣過濾和指定吸煙區——無論是否有專門的通風系統——都被證明是無效的,確鑿證據顯示,技術方法不能防止人接觸煙草煙霧;通風換氣和設置吸煙區,無論是否與非吸煙區分離換氣,都無法將危害降低到安全水平。”
確定“控煙”責任人
2009年10月,廣州全運會組委會拒絕了煙草公司捐款并退還已收到的2000多萬元捐款;上海世博會也已經退還煙草企業2億元捐贈。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副會長許桂華表示,這都是對人民健康負責,對國家履約承諾負責的表現。我國是世界上煙草生產和消費第一大國,目前約有3.5億名吸煙者,并且還在以每年300萬人的速度增長,控煙形勢極為嚴峻。
2009年10月14日,著名籃球運動員姚明受邀加入中國控制吸煙協會,成為最新的控煙大使。此前,受邀加入的還有彭麗媛、鞠萍、劉璇、濮存昕、楊瀾、姜昆等明星。
日益堅定的控煙行動,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曾曉東認為,比起被動吸煙者所受的傷害,已經出臺的對吸煙者所采取的各種約束措施其實仍舊是很乏力的。我國337個大中型城市中,頒布了《關于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的城市只占45.7%左右,一半以上的城市存在控煙法規的空白;現有的地方控煙法規和正在制定的控煙法規草案,都沒有實現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100%無煙,既沒有滿足公約的要求,也對法律的執行制造了障礙,更沒有起到保護人們不受二手煙危害的作用;地方法規的制定參照依據是中央立法,而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專門針對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全國性控煙立法,有關條款也只是散見于其他法律與法規當中,地方控煙法規因此缺乏依據;禁止吸煙場所比較局限。大部分的地方控煙法規只是單純列舉禁煙場所,不設兜底條款,因此并不能全面涵蓋所有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法規內容限定比較模糊,執法主體不明,比如只規定“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罰”,但沒有明確執法主體,也未規定給予何種處罰。
令人欣慰的是,這種情況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上海最新出臺的控煙條例明確規定,吸煙者所處的場所即是控煙第一責任人,負有法定義務。上海1994年出臺的“控煙辦法”,只規定衛生行政部門一家負責控煙執法,10多年經驗證明,效果不明顯。而此次通過的條例,在第十八條明確了多個監督執法主體,各自對口監督一部分場所。比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校;文化綜合執法部門負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以及旅館;交通行政執法機構負責交通工具以及有關公共場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餐飲場所;公安部門負責網吧等上網服務場所;房屋行政部門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電梯;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機構以及其他公共場所。 (記者 馮永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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