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8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部署包括加強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頓、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加強保健食品整頓以及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在內的十一項重點工作,并表示將切實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實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舉報、通報制度,對行政機關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以下為全文:
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
為切實解決我國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2009年2月國務院部署用兩年左右時間,在全國集中開展食品安全整頓。一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9〕8號)要求,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清理和制(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加強各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加大違法生產經營食品案件查處力度,推進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食品安全整頓取得階段性成效。為鞏固前一階段工作成果,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整頓各項任務,現就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主要任務
(一)加強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頓。
完善食品添加劑管理法規,修訂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加強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管理,實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報告制度。開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和非食用物質專項抽檢和監測,整治超過標準限量和使用范圍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查處和打擊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為,嚴格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研制管理。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
深入開展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畜禽產品、水產品中農獸藥和禁用藥物殘留監測。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強化生鮮乳收購站日常監管與標準化管理,堅決取締未經許可的非法收購站(點)。加大農藥生產經營監管力度,加強農藥質量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打擊無證照生產“黑窩點”。加強飼料質量安全監測,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行為。加強獸藥GMP(良好生產規范)后續監管,積極推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制度,實施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打擊制售假劣獸藥違法行為。深入開展水產苗種專項整治,打擊水產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修訂農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相關管理辦法,制(修)訂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標準、獸藥殘留限量和檢測方法標準。組織開展糧食收購、儲存環節質量安全監測。
(三)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整頓。
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制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查驗制度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加強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大力整頓食品安全風險較高、投訴舉報多的食品行業,建立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加強監管的長效機制。
(四)加強食品進出口環節整頓。
嚴格辦理進出口食品海關相關手續,打擊食品、食用農產品特別是疫區產品非法進出口行為。對已經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養殖場進行全面清查。加強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的檢驗檢疫監管,重點加強對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檢驗檢疫監管,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完善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企業不良記錄制度,將逃避檢驗檢疫的企業一律列為不良記錄企業。建立和完善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檢驗檢疫監管的長效機制。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完善風險預警和控制措施。
(五)加強食品流通環節整頓。
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場主體準入機制,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制度,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工商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監督食品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加強自律。完善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和重點品種,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大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和食品市場日常巡查力度,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
(六)加強餐飲消費環節整頓。
嚴格餐飲服務許可制度,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清理、修訂餐飲消費環節相關食品監督管理規范辦法,規范餐飲服務許可行為,提高餐飲服務準入門檻。制定并實施餐飲消費環節重點監督檢查及抽檢工作計劃,以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為重點,加大對熟食鹵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開展餐飲消費環節專項整治和專項檢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對其采購的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抽查,查處采購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
(七)加強畜禽屠宰整頓。
嚴把市場準入關,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加大對私屠濫宰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對生豬(牛、羊)定點屠宰廠(場)的日常監管,查處違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豬(牛、羊)、出廠未經品質檢驗或經品質檢驗不合格的豬(牛、羊)肉產品等行為。強化活禽和生豬(牛、羊)產地和屠宰檢疫,查處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為。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肉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打擊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進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加大生豬屠宰長效監管機制建設,進一步健全相關應急處置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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