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4月6日電(記者 曾利明) “2006-2008年期間,山西省主要的疫苗可預防傳染病的發病水平總體不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山西省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報告率沒有出現異常升高,在時間、地域、疫苗種類分布上也未出現聚集現象。疫苗異常反應報告發生率,未超過國內外監測報告水平”。這是國家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今天公布的山西疫苗安全情況的調查結論。
鄧海華稱,有關媒體報道的“貼簽疫苗”發生于山西省疾控中心與北京華衛時代公司合作期間的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合作從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僅涉及第二類疫苗。為科學、全面地分析疫苗有效性和安全性,調查期間,調查組收集和整理了2006年以來山西省疫苗的整體資料,特別詳細地收集了疫苗使用數量、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個案資料,分別計算不同時段、不同疫苗異常反應,尤其是嚴重異常反應發生率,與國內外有關資料進行比較分析,從總體上評估2006-2008年期間山西省疫苗安全性。
他透露,2008年11月,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對山西省3個縣級疾控中心和3個基層接種單位的3種“貼簽疫苗”進行了抽樣檢測,對其中1個地點的乙型腦炎純化疫苗(批號為20070104-4)和2個地點的A+C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批號為20070302)進行全項檢測,對其中1個地點的重組乙型肝炎疫苗(批號為2006090204)和2個地點的A+C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批號為20070302)因樣品數量不足進行了主要項目檢測,上述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有關藥品標準規定。2007年11月,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對全國疫苗進行例行檢查,對山西省疾控中心的抽樣中也抽取了所謂的“貼簽疫苗”,共檢測10個批次(批號分別為:20070507-01、20070614-03、200706C09.4、20070613-04、2007070203、200706C08.1、200706A07.2、20070720-03、200706C06.4、200707C11.1),結果均符合國家有關藥品標準規定。
據知,中國疫苗分為一類和二類疫苗管理,第一類疫苗是指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依照政府的規定受種的疫苗,包括國家免疫規劃確定的疫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執行國家免疫規劃時增加的疫苗,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應急接種或者群體性預防接種所使用的疫苗;第二類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費并且自愿受種的其他疫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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