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產假前先做計劃
既能照顧好孩子又能在職場占得一席之地是最好的結果,但不是每個媽媽都有那么好的機遇。因此,我們在此想提醒您,雖然休產假是法律賦予您的基本權利,但在行使這些權利時還要多加考慮,尤其是對那些不想放棄工作的媽媽,更需要提前規劃一份產假工作計劃。
列出工作明細表
職業女性所從事工作的不可替代性越高,交接準備工作就越復雜。可以先將每一項與自己相關的工作細節仔細記錄下來,之后列出工作明細表,例如“例行事務表”“專題任務表”“即將開始實施任務表”等等,這樣代理人會根據表中的安排很快接手工作。
確認工作代理人
在列出工作明細表后,與主管領導溝通,及早確定工作代理人。由于職務和職位的不同,你的工作代理人可能是一個人,也可能是分給不同的人負責不同的工作項目。
交接工作很重要
與工作代理人交接工作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在產假前,讓代理人了解你工作的脈絡與流程,并提前進入工作狀態,萬一你出現早產癥狀,可輕松離開。同時,讓代理人同與工作有密切聯系的同事熟悉,并告知同事,代理人將在產假期間接替你的工作。
產假期間常聯系
在產假期中可以與代理人通電話,關心一下他的工作狀態,雖然有時會比較麻煩,但不吝嗇這點時間與耐心,才是以后在職場生存的長久之道。
提前做好上班準備
當你還沉浸在與寶貝快樂相處的產假時,會突然發現產假要結束了,所以假期結束前的一兩周媽媽應該收心了。您可以與同事,尤其是工作代理人聊聊工作進展的程度、現階段有哪些迫在眉睫的工作需要馬上處理等,也可以拿出那張工作明細表,讓代理人詳細說明每件工作的最新狀況。這樣,你一回到公司就可以迅速找回原來的感覺!
小貼士
產假時間如何算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年滿24歲的懷孕女職工還可享受30天的獎勵產假。
24歲以后懷孕生第一個孩子的婦女可以休120天產假,如果是難產,再增加產假15天。如果妻子要工作,晚育獎勵的30天產假也可由丈夫來休,不過需要夫妻雙方單位進行協商。
懷孕生產的職業女性還可享受上班期間的哺乳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而且有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可以拒絕單位安排上夜班及加班加點的要求。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