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7日電 題:農民代表建議政府出手救治困難精神疾病人
記者 柴燕菲
“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是殘疾人困難群體中最困難的部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十大杰出青年農民俞學文七日在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表示,對此類困難精神疾病患者,醫療費用可以采取全額由財政承擔的做法。
“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增多,競爭壓力加大,人口和家庭結構變化明顯,諸多原因使得近年來中國精神病或精神障礙的發病率有上升趨勢。”俞學文告訴記者,精神疾病在中國疾病總負擔中排名首位,約占疾病總負擔的11%。“據浙江省統計,心理問題和心理障礙在人群中的發生率約達10%,精神分裂癥病人約達300000,抑郁癥病人達1200000。”
俞學文表示,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是殘疾人困難群體中最困難的部分。“由于在認知、交流、社會適應等方面水平不足或者存在障礙,加上客觀環境的影響,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崗位。在就業、培訓、康復和參與社會生活等方面存在著諸多困難。平時封閉在家庭,閑散在社會,自身能力得不到發展,給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和精神負擔,也給社會穩定造成一定的壓力。”
“全國精神衛生工作存在精神疾病就醫程序未法定化、患者的部分權益得不到保障等諸多問題,而且還沒有一部專門法規來對這項工作進行規范。” 俞學文建議,加快制定《國家精神衛生條例》,盡快以法律形式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權益。
俞學文表示,應加大對精神衛生工作的財政投入,各級政府重點應該加強精神病專科醫院建設,發揮其精神衛生工作主要技術支柱的作用。“政府應把精神病專科醫院建設資金納入各級財政的預算,在其發展上給予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同時,根據醫院所承擔的功能和服務對象特點,提高醫院工作人員的待遇。”
俞學文建議,對困難精神疾病患者醫療費報銷比例不應該“一刀切”,應該根據有無工作單位,有無生活自理能力區分報銷比例。“對無工作單位,無生活自理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的醫療費用,已經全額由財政承擔。建議先在浙江省杭州、寧波市對此類精神疾病患者醫療費用采取全額由財政承擔的做法,并逐步推廣全省直至全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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