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新聞周刊獲悉,《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已于3月中旬由國務院印發各地及相關部門執行。孕育近三年的新醫改就此轉入施行階段。
這是一個標志性的時刻。但它不同于2005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宣布醫改“從總體上講不成功”時的“轟轟烈烈”——實施方案的出臺顯得過于低調。
低調的背后是它的務實性。實施方案指向了未來三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五大任務,包括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實施方案開宗明義地指出,推進以上五項重點改革,旨在著力解決群眾反映較多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要將全體城鄉居民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切實減輕群眾個人支付的醫藥費用負擔;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方便群眾就醫,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降低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使全體城鄉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最大限度地預防疾病;提高公立醫療機構服務水平,努力解決群眾“看好病”的問題。
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這是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從理念到體制的重大變革。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艱巨而長期的任務,需要分階段有重點地推進。實施方案提出,要處理好公平與效率的關系,在改革初期首先著力解決公平問題,保障廣大群眾看病就醫的基本需求,并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之間的銜接問題。鼓勵社會資本投入,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服務,統籌利用全社會的醫療衛生資源,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醫療衛生需求。
可以預見的是,在今后一段時間,從中央到地方,新醫改的相關方案還會陸續出臺。它們能否從根本上改變部分城鄉居民沒有醫療保障和公共醫療衛生服務長期薄弱的狀況?能否扭轉公立醫療機構趨利行為,使其真正回歸公益性?能否有效解決當前醫藥衛生領域的突出問題,為全面實現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長遠目標奠定堅實基礎?改革的實踐將作出回答。(文/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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