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衛生部農村衛生管理司召開的新農合門診統籌試點工作研討會上獲悉,目前全國有近30%的縣開展了新農合門診統籌工作,大部分地區將當年新農合籌資總額的20%~40%作為門診統籌基金,門診費用實際補償比例達到20%~50%。
據了解,衛生部從2008年開始進行新農合大病統籌與門診統籌相結合試點,為門診患者按比例報銷,使更多的參合者從新農合中受益。衛生部新農合技術指導組專家胡善聯教授介紹,目前新農合大病統籌與門診統籌相結合試點取得了階段性成果。2008年,上海市嘉定區新農合人均籌資水平達到552元,其中門診統籌基金占基金總額的40%,村、鄉、區、市級醫療機構政策補償比分別為80%、70%、60%和50%,年門診封頂不低于1萬元。湖北省公安縣和江西省新建縣人均籌資水平為100元,門診統籌基金占基金總額的20%,村、鄉級醫療機構門診政策補償比為30%~35%。云南省祿豐縣人均籌資水平為100元,30%作為門診統籌基金,鄉村兩級門診就醫補償比為45%。
衛生部農衛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各試點地區門診統籌基金運行正常。據了解,湖北省公安縣建立了鄉村兩級醫療機構總額費用控制和風險共擔機制,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向鄉鎮派駐監督員,強化現場監督;實行門診處方額度控制,明確村級服務項目,確保門診統籌工作順利實施。云南省祿豐縣探索以鄉鎮為單位實行總額預付、超支自負、結余留用的門診費用支付方式,調動了醫療機構主動控制費用的積極性,降低了基金運行風險。 (記者 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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