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的公立醫院改革將嘗試把決策、運行與監管3套系統分開,并在醫院內部建立管理委員會對重大事務進行自主決策。日前,在深圳市召開的深港醫療管理高層論壇上,深圳市衛生局局長江捍平作出上述表示。
江捍平向記者介紹說,深圳市即將出臺的醫改方案,將借鑒香港的醫院管理委員會制度,在公立醫院中建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由3部分組成:一是醫院管理委員會。這是醫院的決策機構,成員共15人,由政府、社會和醫院方面各出5名代表組成。政府方面,衛生、社保、人事、發改、財政等政府部門各派1人;醫院方面,院長、書記、工會主席、醫生和護士代表各1人;社會代表方面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轄區警察、法律界人士和屬地居委會主任。醫院管理委員會對政府負責,對醫院各種重大決策具有自主決定權。二是醫院領導班子負責醫院日常運行管理。醫院管理委員會根據衛生部門的提名,選舉任命產生公立醫院領導班子。三是監管部分。這一部分并無固定的機構,而是通過行業監管人員、社會監督員、患者代表和中介評估組織等多方面合作,對醫院的管理實行監督。
據江捍平介紹,深圳對公立醫院運行機制的改革包括4個方面:一是建立質量經營管理機制,強調醫院服務突出公益性,不能以營利為目的,要通過科學的經營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績效。二是建立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醫院要以就醫者為中心,同時適度開展特需服務,提高衛生資源的使用效率,但是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能超過醫院服務的10%。三是建立分配激勵機制。實施工資總額管理,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學術梯隊成員培訓制度,建立住院醫師培訓和學科帶頭人培訓制度等。 (記者曹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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