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因妻子患嚴重風濕性心臟病在南充中心醫院死亡后,南充順慶區的王某不走正常渠道解決,將年逾8旬的3位老人送到醫院腦外科辦公室,同時還住在醫院病房,嚴重擾亂了醫院的正常秩序。接到報警的東城派出所負責人立即趕到醫院,向患者家屬宣讀了南充市公安局和衛生局剛出臺不久的《關于維護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通告》(下簡稱《通告》)的規定,同時告知家屬迅速撤離,否則按通告規定立即采取措施。派出所剛一宣布,事情立即得到控制,家屬迅速撤離醫院。
9種擾醫行為
按《治安處罰法》處罰
近年來,一些患者在發生醫療糾紛時,不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程序和途徑采取理智和正常的渠道依法解決,而是聚眾干擾醫療機構的正常秩序 (即人們常說的 “醫鬧”)。《通告》稱,為維護醫院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嚴厲制止9種擾醫行為,凡是在醫療機構有類似情況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稱,比如在醫療機構陳尸要挾和擺設靈堂的,經勸解調解不聽,影響他人和社會以及醫院的辦公秩序,可處以治安拘留,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9種擾醫行為包括: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的;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沖擊或占據辦公、醫療場所;圍堵醫療機構大門和診療場所;在醫療機構陳尸要挾和擺設靈堂;故意損壞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財物以及搶奪、盜竊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和患者或家屬財物等。
擾醫勢頭上升
加大打擊維護醫患雙方權利
“出臺類似規定主要是由于擾醫越來越突出,尤其是2007年來,影響惡劣的擾醫行為也多了起來。”南充市公安局辦公室負責人稱,2007年上半年,南充某單位一退休人員在醫院做手術,引起并發癥死亡后,家屬不尸檢、不通過司法途經解決,多次大鬧醫院,并引起打砸行為,市委市政府多位領導還曾出面協調解決。
市衛生局醫政科羅科長表示,與2005年和2006年相比,2007年的擾醫行為明顯上升,嚴重影響了醫療機構的正常秩序。公安局和衛生局決定聯合出臺相關措施,嚴厲打擊擾醫行為,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
據公安局分管負責人稱,出臺這些規定,都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制定的,其處罰也是按其相關規定執行,嚴重的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患者:明白了擾醫要受罰
警方:接到醫鬧反映減少
這些規定出臺后,很多醫院都在院內顯眼的位置進行了張貼。很多患者及其家屬稱看了后“更清楚哪些行為是要受到處罰的”。在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西充來醫院五官科看病的胡某稱,以前他們的親戚曾在西充縣一家醫院擺設靈堂和花圈,大鬧過,原本以為只有這種大鬧醫院的行為才會受到處罰,現在明白了這幾種行為也是會受到處罰的。東城派出所張所長稱,轄區內以前是“醫鬧”多發區,但最近以來明顯感到無理取鬧的情況在減少,而通過協商或愿意走司法途徑的明顯增多。(記者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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