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參加社保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武漢市勞動保障局決定對該市82.65萬離退休(退職)人員和村改居享受養老保障人員的社保資格進行年審。
本次社保年審工作從2009年3月1日開始,至2010年2月5日結束,逾期不辦理年審手續的,將按有關文件規定從2010年3月起暫停支付養老金、養老保障待遇、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含個人帳戶使用)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直至其補辦年審手續后再恢復。
據介紹,今年參加年審人員主要包括:武漢市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退職)人員;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遺屬;參加武漢市城中村改居養老保障,領取養老保障待遇的人員;參加武漢市醫療保險,享受醫療待遇的離休人員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退職)人員。
年審程序為:本市中心城區戶籍的離退休(退職)人員在居住地社區或戶籍所在地社區辦理年審;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沒有社區或社區屬武漢市遠城區的,在原單位所在的社保處辦理年審,也可在就近中心城區的社區辦理年審;戶籍在外地或居住在外地的武漢市離退休(退職)人員可在原單位所在的社保處申請辦理領取養老金資格異地協助認證,也可本人在原單位所在的社保處辦理年審;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遺屬在退休人員生前單位所在的社保處辦理年審。
辦理年審手續時,一定要本人攜帶相關證件辦理年審。行動不便或高齡人員可由社區勞動保障員上門服務為其辦理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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