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與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關系特殊,出現醫療糾紛,衛生部門組織的鑒定往往難以令患者信服,導致醫患關系緊張。”正在此間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李立新呼吁,要改變這一狀況,當務之急是要引進第三方機構處理醫患糾紛。
當前,我國正處于醫療體制和社會轉型時期,醫療糾紛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來自浙江寧波的李立新委員介紹說,寧波在這方面已經初步探索出一條新路--2008年3月1日《寧波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正式施行,寧波市醫療糾紛理賠處理中心和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掛牌成立。遇到醫療糾紛,可以找人民調解委員會或理賠處理中心,這種由第三方介入處理的方式被譽為醫療糾紛的“寧波解法”。
李立新委員說,《寧波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的創新之處在于:一是要求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二是成功引入了由調委會或理賠處理中心處理糾紛的第三方介入機制。
“寧波解法”實施近一年來成效顯著:截至2008年12月底,寧波市醫療糾紛理賠處理中心和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受理醫療糾紛333起,順利協商或調解191起,引導進行尸檢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14起,民事訴訟12起,仍需繼續治療16起,還有一部分正在協調解決。另外,調委會和理賠處理中心非正式受理和協助處理未參保或參保前的醫療機構重大醫療糾紛70起,其中54起調處成功,較好地維護了醫院秩序,促進了和諧醫患關系的建設。
“至今,調處終結的醫療糾紛,醫患雙方無一例提出反悔。”李立新委員表示,理賠處理中心和調解委員會介入醫療糾紛處理,一方面減少了醫院賠款,將重大醫療糾紛移到院外,一方面有效保護了患者的合法權益。
2008年12月,浙江省人民調解化解醫患糾紛工作機制現場會在寧波召開,會議提出面向全省推廣醫療糾紛“寧波解法”。
“我認為,現在全國范圍都亟待建立第三方介入機制,這是解決醫患關系緊張的重要途徑之一。”李立新委員呼吁,只有“第三方”介入,才能充分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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