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包括北大、清華等7所高校的網站上,一份《情況說明》同時“消失”。7所高校的《情況說明》內容幾乎完全相同:面向被該所高校錄取的江蘇籍考生,聲稱因尚未收到江蘇省教育考試院(以下簡稱“江蘇考試院”)寄送的考生錄取名冊,無法發放錄取通知書。
直到7月28日,在江蘇,至少有585名高考學生仍在等待通知書的到來。北大、清華、人民大學、北師大、復旦、哈工大、中科大等7校未能收到錄取名冊的原因是,未向江蘇省考試院繳納30元的“錄取費”。
7月25日之后,經教育部調解,江蘇考試院向上述高校陸續發出名冊,風波暫告一段落。
記者調查表明,收取網上錄取費,并非江蘇一省所為。自1999年高考采取網上錄取方式以來,多數省份均要求高校向省招辦交費,而由于質疑其合理性,高校拖欠此項費用亦由來已久。直至今年7校聯合“抵制”江蘇考試院,矛盾始浮出水面。
截至目前,教育部并未公布對此問題的解決方案,而所涉高校和江蘇省考試院均表示,如無解決方案,來年仍會繼續“頂牛”。
另一方面,長期“頂牛”局面帶來的負面后果已然顯現。中科大招生辦負責人稱,由于從2002年起江蘇方面就未提供新生錄取名冊,導致今年該校6名學生未拿到畢業證書。隨著時間推移,更多高校將面臨相同困境。
針鋒相對的“說明”
“這次出現這個情況,我們也很被動。”7月28日上午,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該院辦公室主任汪國培語帶無奈。
他所說的“這個情況”是,幾天以前,考生陸續向考試院致電詢問數所高校的“情況說明”。
最早的說明出現在7月18日。北大、清華兩校招生網上同時掛出“關于江蘇省新生尚未收到錄取通知書的情況說明”,從標題到內容全部相同。
說明中稱,截至目前,兩校尚未收到江蘇省考試院寄送的江蘇考生錄取名冊,因此無法發放錄取通知書,“請同學們再耐心等待”。
截至20日,類似“說明”先后出現在人民大學等至少另外5所高校的招生網上。“北大、清華兩校刊出說明后,我們下載后稍微修改,也放在了網上。”中科大招辦主任張紀法說。
他表示,之所以掛出該聲明,是因為多名已被錄取的學生未收到通知書,多次來電詢問。而此前,他曾多次與江蘇考試院溝通,但對方堅持要先交錄取費,才發錄取名單。
“這根本就是‘霸王條款’!”于蓮潔說。她是北師大招辦副主任,在多次催促江蘇省考試院后,只收到了一份江蘇省關于收取高招網上錄取費的文件。
7月24日,這些學校網站上又陸續掛出一份“再說明”,向考生公開告知了江蘇考試院不寄送錄取名冊的理由———高校未向其交納每生30元的“網上錄取費”。
多所高校聲明,“我校亦認為,向高校收取錄取費是不合理的”。
7月25日,媒體刊出相關報道當天,江蘇考試院在江蘇招生網上刊出針鋒相對的說明,認為“省外個別高校不愿交納網上錄取費,這不符合我省有關政策,影響了正常的招生工作”。
一份模糊的文件
哈工大招生就業處處長慕永國認為,教育部并沒有具體文件規定高校向各省繳納相關費用,收費并不合理。
圍繞30元的費用,高校與考試院各有說詞。
江蘇考試院的說明稱,“收取網上錄取費符合教育部相關文件的要求。”其援引了教育部1999年4月下發的《普通高校招生計算機網上錄取工作試行辦法》,其中規定,“高等學校應按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向有關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繳納相應的錄取費用。”
南京一位長期負責學生工作的高校人士介紹,江蘇省2001年開始實行網上錄取。當年該省教育考試院(時為江蘇省招辦)即開始向各高校收取網上錄取費。
“我們收費是有依據的,有明確的文件規定。”江蘇考試院汪國培說。
此份2001年5月18日由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聯合下發的文件規定,凡“參加本地網上錄取的普通(民辦)高等學校每招收一名考生須繳網上錄取費20元,參加異地網上錄取的普通(民辦)高等學校每招收一名考生須繳網上錄取費30元。”文件當年開始執行。
7月28日上午,江蘇省物價局收費處處長華文稱,收費標準既定,就要嚴格執行。多所高校并不認可此說法。
哈工大招生就業處處長慕永國認為,教育部并沒有具體文件規定高校向各省繳納相關費用,收費并不合理。他同樣援引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規定中關于收費的表述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經費,應由地方教育事業費列支。”
他提出的另一個理由是,按江蘇省收費規定,該省教育考試院有對省屬高校收費的權力,而外地高校不應在此之列。
江蘇物價局收費處處長華文則認為,不可能按不同地域收費。
30元與1000萬
江蘇省2006年高考將錄取35萬左右。王凌認為,按每生30元,高校一年就要向江蘇繳納近1000萬元。
“又不光是我們,兄弟省市都有網上錄取收費規定。”汪國培說,被多所高校聯合抵制,江蘇考試院也感委屈。
據2002年8月28日的《安徽日報》報道,該省招辦從當年開始向高校收取網上錄取費,具體標準為:遠程網每生45元,局域網每生35元。
記者調查顯示,除山東、上海外,該項收費近年在全國幾乎所有省份通行,其標準與當地經濟水平并不成正比:廣東的標準是30元,福建是35元,河南為30元,而有些邊遠省份高達75元、80元。
清華大學負責江蘇無錫、常州地區招生工作的王凌介紹,清華每年招收本科生3000來人,繳納的網上錄取費還能夠承受,但是很多高校招生規模都在6000左右甚至9000多,這筆費用不是小數。
哈工大慕永國介紹,該校每年約招收6000名新生,每年因繳納網上錄取費的支出約為20萬,需要向學校申請專項資金。
每生數十元的費用雖然不多,但總的數字驚人。
《新華日報》報道顯示,江蘇省2006年高考報名人數達到49.5萬人,最終將錄取35萬左右。王凌認為,按每生30元,高校一年就要向江蘇繳納近1000萬元。
“這些錢花在了哪里?我們并不知道。”慕永國認為,省級招辦既然已經向考生收取了報名費,再向高校收費,有重復收費之嫌。
每年高考前,學生要繳納報名費。2006年江蘇考生高考報名費是普通類198元,藝術類208元,全省報名費總數高達近1億元。
“報名費和網上錄取費是兩回事。”汪國培稱,前者主要用于試卷印刷,監考費和閱卷等,而后者則主要支付網上錄取招生的成本:通常100多人要辦公50多天,還有場地租用費、設備的購置與維護、軟件開發,租用光纜以及相關郵寄費,都是很大的一筆開支。
但對每一項成本的具體數字,汪稱自己不清楚。他強調說,收取的所有費用都納入了省財政專戶,考試院申請費用需要預算。
7月28日,記者前往江蘇省財政廳了解考試院財政專戶的相關事宜,對方以不方便為由拒絕接受采訪。
多名高校招辦負責人認為,考試院屬于事業單位,花銷由政府撥款。費用的收取和使用不透明,讓人難以心服。
多年博弈
哈工大慕永國介紹,沒有錄取名冊,將對學生的注冊和就業造成影響。
“這是一個提醒。”汪國培說,對各校拖欠網上錄取費用,考試院“無可奈何”,延發錄取名冊“也是一種溝通方式”。
江蘇考試院25日的說明稱,“對于一些長期拖欠網上錄取費用的高校,我們已經向教育部作了匯報。”記者問及哪些高校未繳費,涉及多少金額時,汪國培不愿作答。
據公開報道,記者統計,僅今年在江蘇,北大等未繳費的7所高校就涉及學生585人,費用17550元。
而在全國范圍內,高校多有拖欠網上錄取費用,拖欠期最長達五年,總計數百萬元。
從2002年開始,中科大一直沒有繳納此筆費用,而哈工大今年開始則在各省都沒有交;有些高校則是,省內費用交,外省太高的不交,低的交。
“不交沒辦法啊。”上述南京長期負責學生工作的高校人士說,江蘇所在高校每年都會向省考試院繳納這筆費用。
他解釋,按教育部規定,只有拿到各省級招辦核準后的錄取名冊,高校才能據此發出錄取通知書,而發出錄取通知書才意味著招生工作的真正完成。
但一些高校則采用了“冒險”的辦法。
北師大于蓮潔介紹,該校為了讓學生盡早拿到通知書,在缺少錄取名冊“合法身份”的情況下,根據網上錄取信息,把錄取通知發給了11名江蘇籍考生。中科大、哈工大也采取了同樣的方式。
但這一舉動存在隱患。哈工大慕永國介紹,沒有錄取名冊,將對學生的注冊和就業造成影響。尤其是畢業時,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需要原始名冊進行核實后,才能發放派遣證和畢業證。“由此造成學生無法畢業,責任應該由江蘇考試院承擔。”
由于沒有交費,中科大同樣缺少2003、2004、2005年的錄取名單,也就是說,今后三年,該校將面臨與今年相同的問題。“這直接影響到每年在江蘇招收的100多名學生的分配問題。”張紀法說。
而另一個事實是,各校紛紛減少了在江蘇的招生名額。
北大本部統招計劃由去年的97人減少到70人,清華的招生計劃則由去年的115人變為今年的82人。
“爆發”之后
教育部發言人接受采訪表示,他認為高校是應該交錄取費的。但具體收費標準,教育部并無明確規定。
中科大招辦主任張紀法說,雖然幾乎所有的省都收費,中科大也一直未向各省繳納,但其他省份每年還是會傳回名冊,只有江蘇省扣押未發。
張紀法認為,雖然江蘇省的收費并不高,但考試院通過扣押名冊的方式要求交費,大家都有意見,沖突因此在江蘇爆發。
“清華北大也不是好惹的,以此為理由不發通知書。學生收不到通知書肯定著急,這一急,學校發出聲明撇清關系,矛盾由此浮出水面。”一名多年參與招生工作的高校人士分析。
也正是由于此次事件直接牽涉考生,教育部開始介入此事。
“不管誰對誰錯,不能耽誤向學生發錄取通知書。”7月25日,教育部新聞發言人接受采訪時稱,如因錄取費的問題,考生遲遲不能收到錄取通知書,教育部會介入此事。
7月28日上午,江蘇考試院辦公室主任汪國培對記者稱,在教育部的協調下,事情已獲“圓滿解決”。
記者從各校招辦了解的信息顯示,26日至28日間,各校陸續收到了該院傳來的新生錄取名冊。
但收到名冊的高校,并未補交相關費用。“圓滿解決”之下,拖欠的局面仍然存在。
汪國培稱,在接到新的規定前,明年將繼續收費,“任何高校不能特殊化”。
而慕永國則表示,“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我們認為這筆費用是不合理的,不會再繳納。”8月2日,教育部發言人再次接受采訪表示,他認為高校是應該交錄取費的。因為以往現場錄取時,高校招生人員的餐旅費用也都是由高校自己出的。“現在網上錄取了,不應該交點錢嗎?”但具體收費標準,教育部并無明確規定。
“今年的事情已經解決了,明年的事情明年再說。”他說,對于類似錄取費等在今年高考中發生的事情,教育部會認真關注并進行研究。
【來源:新京報;作者:李艷、吳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