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雙方高度評價為發展兩國能源領域合作所開展的工作。
雙方指出,中俄原油管道已完成建設。雙方確信,自2011年1月1日起經該管道開始向中國供應俄羅斯原油,將標志著兩國長期戰略伙伴關系邁入一個新階段。雙方將再接再厲,實現既定的自2011年1月1日正式運營的目標,確保原油管道長期安全穩定運營。
雙方指出,中俄天然氣領域合作取得進展,這對發展雙邊合作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將努力進一步落實2009年10月13日簽署的《對2009年6月24日簽署的〈天然氣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的補充(路線圖)》。
雙方對2010年9月21日舉行的天津煉油廠項目奠基儀式和該項目的啟動實施表示歡迎。
雙方相信,在俄羅斯對華電力出口項目框架下發展電力貿易領域合作將對兩國經貿關系產生積極影響,特別是自共同投資建設新發電項目和跨國輸電線路相關項目開始部分實施后。
雙方對啟動電網領域合作表示歡迎,并將努力實施2010年9月27日簽署的《電網發展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
雙方高度評價擴大煤炭領域合作的前景。根據《關于煤炭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的議定書》和《煤炭領域合作路線圖》,雙方將繼續開展工作以增加俄羅斯對華煤炭出口,包括吸引中方資金對俄境內港口和鐵路基礎設施進行現代化改造,以保障俄羅斯的長期出口,積極開展在俄境內建設煤制油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雙方指出,發展能效和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具有潛力。雙方將按照2010年9月27日簽署的上述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努力實施該領域的合作。
雙方支持繼續擴大核領域合作,包括在中國建造田灣核電站二期項目和新的合作領域項目,并探討新的合作形式和方法。
四
雙方對兩國在科技和創新領域合作穩定發展的良好態勢表示滿意,認為有必要繼續加強在高技術領域的雙邊合作,共同實現中俄科研成果的商業化及產業化。
雙方認為,應積極推動在兩國科技發展優先領域共同實施一批中長期、大規模科技合作項目。同時,積極研究利用政府專項貸款、風險投資及其他支持方式對兩國開展聯合創新項目進行支持的可能性。
雙方表示,在加快現有科技園區建設的同時,均有興趣加強和擴大在支持和發展兩國聯合創新機構、實驗室、科技合作基地、企業孵化器領域的互利合作。雙方鼓勵兩國科學機構、企業和公司入駐對方國家經濟、技術轉化特區及高新技術開發區,以促進兩國經濟的現代化,推進在具有發展前景與競爭力的技術轉化中的合作。俄方提請中方研究參與“斯科爾科沃”創新中心有關建設和運營管理項目的方式。中方表示愿與俄方分享在科技園區規劃建設方面的經驗。
雙方對中俄在航天領域的合作現狀和前景表示滿意,并希望能以落實《2010-2012年合作大綱》為基礎發展和深化雙方合作。
雙方要求兩國航天局繼續組織開展有前景的合作,如2011年即將執行的聯合探測火衛--火星任務(發射“火衛--土壤”和“螢火一號”探測器)、月球及深空探測、對地觀測、電子元器件和材料,并且協商確定其它新的合作項目。
雙方指出,兩國民用航空工業領域具有合作潛力,并重申愿在相互尊重對方利益和中俄航空工業發展長期規劃的基礎上開展該領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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