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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呂麥
加拿大荒漠草原上,生活著一種白大角羊。
傳說中,它們的一對大角能夠帶來好運,然而不想卻因此遭到人類大量獵殺。為了生存,大角羊自身進行了“基因革命”,不但角越長越小,并移居到高聳、陡峭的山谷中生活,練就了一套特殊的爬山本領。
它們那特別的蹄子,可以緊緊地抓住打滑的巖面,在陡峭的石壁上如履平地,疾步如飛,身上的毛色也變異成易于保護自己的黃褐色。除了盤旋在高空的金雕能夠叼走新出生的、體質羸弱的小大角羊外,陸地上的肉食動物,歷來對它們望“羊”興嘆。
然而,有一次,一只小大角羊獨自跑到山谷下,不幸淪為一只饑腸轆轆的獵豹的點心。這只獵豹,從此落下了非大角羊不吃的毛病。天天蟄伏在山下,守候大角羊的蹤影,甚至不顧生命危險,追上嶙峋的山峰。獵豹“顧嘴不顧命”的瘋狂行為充分顯示:大角羊肉,讓它們無意中發現了一道無比鮮美、可口的美味。很快,附近的獵豹也發現了這個秘密。可憐的大角羊又多了一種兇猛、彪悍的天敵,成群結隊的獵豹“潛伏”在山谷周圍“豹”視眈眈、守“山”待“羊”。
聰明的大角羊當然不會坐以待“吃”,每次遭遇勁敵獵豹的襲擊,就撒開四蹄,左沖右突,向最最陡峭、嶙峋、崎嶇的巖壁奔逃、躲避。令人奇怪的是,在這個過程中,一貫群體捕獵、爭食的獵豹,沒有一只“橫刀奪愛”、“半路殺出”,而是一律安靜地“隔山觀斗”。這是為什么呢?
萬分好奇、匪夷所思的動物學家們經過多次觀察、研究,終于找到了令人驚嘆不已的答案:越是危急關頭,大角羊選擇逃生的路徑越是陡峭、險峻,猶如萬丈深淵上的細細獨木橋。而獵豹體積龐大,奔跑速度快,狹路上猛不丁跳出“第三者”,另一只獵豹立馬會因此而摔下懸崖、粉身碎骨。所以,獵豹們捕獵大角羊時,嚴格默守一條原則:任何同伴從追逐大角羊直至美美享受完戰果,其余獵豹,絕不干擾、搶奪。哪怕饞得“口水飛流三千尺”。
我們口中所謂的“禽獸”尚且如此,以道德者自居的人呢?為了爭名逐利,勾心斗角,甚至不惜傷害、詆毀同伴、朋友——這大概就是我們中的一部分人的“共守原則”。
(摘自《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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