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小姐昨日致電本報熱線67106666,稱其在華聯商廈五道口店辦理會員卡后,按商廈活動按積分應可兌換返金券。但商場卻需其出示每次購物小票,否則不予兌換。
兌換時方知需小票
李小姐稱今年1月她辦理了一張華聯商廈五道口店會員卡,按該商場會員活動規定,購物1元積1分。會員積分滿5000分即可兌換100元返金券。其現已積分7000余分,前日來到商場兌換時,卻被告知需出示每次購物的小票。
“讓人很不理解”,李小姐說,手頭目前只有部分購物小票。辦理會員卡時對此規定不清楚,但即便確有該規定,通常每次購物后,并不會將小票全部保留下來。會員卡中有每次消費的時間金額等記錄,商場的規定不合理。
積分兌換后小票歸商場
昨日下午,華聯商廈五道口店會員中心工作人員稱,按上級規定,積分換返金券時必須同時出示會員卡、持卡人身份證和歷次購物小票,購物正式發票復印件也可以,此規定在會員手冊中已注明。兌換后小票或發票復印件由店方保留,該規定目的是為商場財務部門查賬時保留依據,防止冒領。
“開業前辦的卡,有一半小票就可以”,該工作人員稱,這因為開業前發行會員卡時未向顧客發放會員手冊。
律師觀點
“顧客應遵守會員卡規定”
北京億達律師事務所陳同瑜律師認為,店方與會員顧客間是合同關系。若店方在辦理會員卡時,將兌換返金券需憑小票的規定告知消費者。消費者接受規定,雙方對此達成一致,則均應遵守。如果店方未告知或在辦理會員卡后才制定規定,則不合法。
陳同瑜律師認為,小票是顧客購物的憑證。購買物品存有質量等問題時,小票都是建立買賣關系的憑證,憑此票主張自己合法權益。若無小票則無法舉證,店方無權留存小票。(段修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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