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與情人組建新的家庭,男子李昊(化名)與妻子離婚,不料情人卻背棄約定提出與其分手。李昊一怒之下持刀將對方刺傷。近日大興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昊有期徒刑3年,緩期4年執(zhí)行。
2006年,36歲的李昊在牌桌上偶然結(jié)識了牌友張含(化名),兩人一見鐘情。此后,他們經(jīng)常借打牌之名見面聊天,感情迅速升溫。2007年,兩人確立了情人關(guān)系,并約定各自離婚,再一起重新組建家庭。
去年4月,已和妻子離婚的李昊來到張含的單位,催促著讓她也盡快離婚。張含卻因顧及自己的孩子和家庭,提出與李昊斷絕情人關(guān)系。李昊大怒,持刀刺傷張含的腹部。
李昊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訴,張含提出民事賠償。在庭審中,李昊為自己的魯莽行為后悔。他哭訴著說,自己失去了原有的家庭,海誓山盟的情人又提出分手,因一時(shí)沖動他才行兇傷人。
法院考慮到李昊是初犯,認(rèn)罪態(tài)度好,且最終獲得張含的諒解,對其從輕處罰。(記者王麗娜 通訊員黃淘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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