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王先生和太太購買了一款液晶電視,用信用卡支付了12000元,在發卡行的短信提示下,王先生選擇了12個月分期付款。王先生美滋滋地認為,反正也是免息,何樂而不為呢?可第一期的對賬單寄來后,王先生傻眼了,每期1000元的還款額變成了1078元,也就是說,12個月下來,王先生要多花936元錢。這所謂的免擔保、零首付、免利息”家電分期付款咋從“餡餅”變成了“陷阱”呢?業內人士提醒,要警惕免息背后的“隱性成本”。
銀行客服小姐解釋,分期付款的確是免息的,但卻不是免費的,每個月多出來的78元錢,是分期付款的手續費。據介紹,分期次數越多,手續費相應越高。
每個月多付78元,12個月總共要多付936元,這價格貴得有些離譜。妻子建議提前還掉欠款,客服小姐稱,提前還款可以,但必須在下一個還款日前,將商品余額和剩余的各期手續費一次性還清,此外,還需加收一定的提前還款手續費。
近年來,銀行大力推行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消費方式。持卡人為了減輕一次性付款的經濟壓力,看中信用卡分期付款可“免息”的特點,紛紛開通這一功能,以提前享受到商品和服務。不過,記者了解到,信用卡分期付款消費大部分是“免息不免費”,即免收利息,但持卡人每期必須付手續費。分期付款免息并不意味著不收手續費,手續費的標準一般以分期的期數來確定。像王先生這樣沒有了解相關銀行的分期付款條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糊里糊涂地扣除手續費的消費者,并不在少數。
記者發現,多數銀行的分期付款手續費率,比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低不了多少。
其次,即使銀行承諾信用卡分期付款是既免利息又免手續費的,持卡人還是需要注意,所購商品是否與市場上同一商品的價格一致。業內人士透露,現在相當多的銀行都推出了“免息免費”的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務,很多消費者辦理了這些銀行的信用卡。但其實消費者還是中了圈套,因為手續費早加到商品價格上了。
業內人士指出,消費者在分期付款消費時,一定要警惕免息背后的“隱性成本”,對銀行信用卡使用條款進行充分了解,并注意比較所購商品價格與市場價格的差異,切莫花了“冤枉錢”。 據《半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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