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提出離婚,丈夫竟趁愛妻熟睡時,用電擊方式殘忍地將其殺害。昨天,記者獲悉,上海一中院對這起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仇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賠償經濟損失48萬余元。
2004年1月,仇某與妻子結婚,并入贅女方家。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直到去年4月,妻子向他表示自己愛上了一名網友,欲結束維系4年的婚姻。離婚一事,遭到了仇某的拒絕,此后幾天,他一直做妻子的思想工作,甚至以自殺相威脅,但均未能奏效。
2008年4月15日深夜11時許,趁妻子熟睡之機,仇某剝掉網線一端的絕緣層,將銅絲分別纏在螺絲刀和電筆上,然后將網線的另一端插入電源插座通電。隨后,仇某用通電的螺絲刀和電筆觸壓妻子右臉,造成妻子當場死亡。事后,仇某致電自己的母親,并交待后事,接著又電擊自己,割腕自殺,被隨后趕到的母親及時發(fā)現,后經搶救脫離生命危險。法院認為,仇某因婚姻家庭矛盾而故意殺死一人,構成故意殺人罪。(李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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