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男子呂小波(化名)搶劫落網后,硬把自己的犯罪行為說成是和他長得極度相似的孿生弟弟干的。北碚區警方經過認真細致的調查,最終將案情查了個水落石出。前日,北碚區法院以犯搶劫罪判處呂小波有期徒刑11年半,并處罰金5000元。
男子邀人搶劫富婆
據北碚警方介紹,呂小波是我市渝北人。2007年11月20日,他與同伙鄒某等4人(均已判刑)將重慶某公司女老板覃某騙至北碚一較偏遠的山上,搶得600余元現金和數張銀行卡。在威逼覃說出銀行卡密碼后,還從卡內取出近10萬元,購買了鉑金和黃金飾品等,隨后分贓。
同年11月29日,呂小波等人又采取相同手段,將主城一名千萬富婆騙至渝北區興隆鎮,用同樣的方法搶得她銀行卡5張、存折兩本和200元現金以及銀耳環一對等物品。2008年6月28日,呂小波被北碚警方捉拿歸案。
落網誣陷孿生弟弟
據辦案人員稱,呂小波被抓獲后,大叫自己冤枉,稱他從未搶劫過。后來他還“指點”警方:“我有個孿生弟弟叫呂小韋(化名),他和我長得很像,有可能是他犯了法。”
警方隨后了解到,呂小波的確有個叫呂小韋的孿生弟弟,兩兄弟長得十分相似。呂小韋長年在外打工,漂泊不定,沒有固定住所,很難找得到他。
姐夫也常認錯人
在隨后的走訪中,呂小波的姐夫告訴辦案人員,他在與妻子結婚前,因呂小波和呂小韋長得太像,他一直分不清楚兄弟倆,常認錯人。
當地眾村民也稱,兄弟倆相貌難分彼此,有時偶爾遇到他們時經常喊錯人。
為慎重起見,辦案人員調出了呂小波的檔案,發現他曾于2000年9月27日因犯盜竊罪,被重慶市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于2007年2月1日刑滿釋放。隨后,辦案人員從手機號碼查起。經過多位知情人士指證,辦案人員發現呂小波案發時使用的手機,曾在案發當天與其中一名同案犯通話20多次,并且還在深夜與其妻子多次通話。
此外,辦案人員還從看守所里隨機提取7名嫌犯,將呂小波和呂小韋的照片編碼,再由呂小波的同案犯躲在暗處進行指認,結果經過4次指認,嫌犯指認呂小波是他們的同伙。案情最終真相大白。
2008年8月5日,呂小波被宣布逮捕。
在事實面前低頭認罪
在大量的事實面前,呂小波只得低頭認罪。他承認,自己想利用與雙胞胎弟弟長相相似這一“優勢”,來蒙混辦案人員的視線,把自己的罪行推給弟弟,而弟弟長年在外警方難找到,這樣他就可以逃脫法律制裁。
今年3月23日,北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依法判處呂小波有期徒刑11年半,并處罰金5000元。首席記者 黃平 通訊員 呂治平 丁全平
新聞內幕
哥哥嫁禍自己 弟弟傷心落淚
據辦案人員介紹,后來他們曾找到呂小韋,當時他正在重慶一家建筑工地打工。呂小韋獲知哥哥作案后嫁禍自己的情況后十分氣憤,當即掉下了淚水。
昨天,呂小波的父親談起呂小波十分傷心,“他太不爭氣了,我不想管他了”。
律師說法
弟弟可申請民事賠償
昨日,重慶捷訊律師事務所律師孫遠強表示,從此案來看,哥哥妄想把罪責推脫給雙胞胎弟弟,這在民事方面看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它損害了弟弟的名譽權。弟弟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哥哥進行精神損害等方面的民事賠償。
孫遠強還稱,從另一個層面看,如果弟弟有足夠的證據表明,自己在該事件中受到了嚴重傷害,哥哥的情節又十分嚴重的話,他則構成了誣告陷害罪,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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