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協沒推薦過任何旅行社,凡加蓋市消協公章的旅行廣告均屬假冒。”昨天上午,北京市消協針對“五一”假期中易出現問題的旅游、餐飲行業等發布消費提示,并公布典型案例予以點評。
案例1菜單標價不清埋高價單
商家出招:消費者侯先生用餐時,根據菜譜點了炒豆苗、孜然羊肉、糖醋魚和花卷,飯店要求付費688元。服務員解釋稱,菜單上35元的糖醋魚是平時的價格,而當天為侯先生上的這道菜是用每斤260元的鱘魚所烹制,故實際價格為540元。
消協拆招:這是典型的以文字游戲或模糊價格表述,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公平交易權。該行為已構成價格欺詐。這種情況多出現在不規范的旅游景區周邊飯店,就餐時盡量選擇正規餐飲店,點菜時,要問清楚菜品單價以及單位量。
案例2旅游中受傷旅行社推責
商家出招:消費者李某一家五口旅游,在乘坐旅行社安排的車輛前往目的地時發生車禍,游客不同程度受傷。組織團隊的旅行社卻拒絕承擔責任,并以司機個人違規駕駛造成事故為由推脫。
消協拆招:在這個投訴中,游客是坐著旅行社安排的車輛出的事故,該司機是職務行為。所以,旅行社應該承擔責任。消費者遇到這樣的情況,要注意保留參團單據,并盡力舉證司機與旅行社存在職務關系。
案例3沖印店丟照片只賠膠卷
商家出招:林小姐去泰國旅游所拍攝的4卷照片送到某沖印店沖印,后被告知沖印出來的照片丟失。林小姐與沖印店交涉賠償,而沖印店最終只是以“丟失雙倍賠償的內部規定”賠付給林小姐8卷膠卷。
消協拆招:沖印店由于自己的過錯致使膠卷丟失,應承擔責任。沖印店賠償膠卷的店規屬單方面免除自身義務的格式合同,顯失公平,應為無效。消費者有紀念意義的物品丟失,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符合規定。
案例4行李丟失航空公司拒賠
商家出招:林女士購買了某航空公司機票,辦理行李托運,等到達目的地后,林女士無法在行李臺取到行李,后被告知行李已丟失,但航空公司與機場互相推卸責任。
消協拆招:消費者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求助。保存好托運票據與機票。根據《消者法》規定,航空公司是商品提供方,如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應承擔民事責任,按要求賠償損失。(記者廖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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