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抓住妻子通奸的證據,丈夫謊稱自己出差半個月,其實卻“埋伏”下了攝像頭躲在附近看監控。這一招兒果然奏效,他早上剛走,中午妻子就約了情人在臥室上演激情。觀看了現場直播的丈夫火冒三丈,沖回家中將奸夫狠揍一頓,又以錄像截圖勒索30萬。由于他的行為已經觸犯刑律,法院日前以故意傷害罪和敲詐勒索罪判處他有期徒刑兩年半。
臥室“埋伏”攝像頭
張某今年43歲,與妻子熊某住在天河區。最近他發現妻子行蹤鬼鬼祟祟,開始懷疑妻子有了外遇。據他回憶稱,他曾在網上看到一則在家中安裝攝像頭監視保姆的新聞,受此啟發,他找來好友羅某(另案處理),在臥室電腦旁的角落安置了一個小攝像頭。
2008年1月11日早晨6點多,張某假稱他要到外地出差半個月,然后趁妻子不注意打開了電腦和攝像頭。離家后他與羅某在附近一家餐廳碰頭,一起用手提電腦監視家中情況。熊某起床后不久就開始打電話給趙某,以求趙某幫忙為其女兒辦戶口為名,將趙某約到家里,兩人見面后就在臥室脫去衣服裸抱在一起。
張某怒不可遏,立即與羅某沖回家里,當場將奸夫淫婦堵在床上,隨后就對裸體的趙某進行捆綁、毆打,導致趙某體表多處軟組織挫、擦傷、肋骨骨折及氣胸,經法醫鑒定,趙某的傷情屬輕傷。
暴打不解氣又勒索
在發泄完怒氣后,張某持刀威脅趙某承認自己與熊某發生性關系,并寫下事情經過和賠償人民幣80萬元的“欠條”。之后張某和羅某放趙某離開。隨后,張某開始向趙某索款,趙某表示只愿意賠償3萬元。見趙某不肯松口,張某又將臥室監控錄像中趙某和熊某裸抱在一起的圖像進行了截圖,持裸照到趙某的辦公室要挾,趙某見狀表示愿意賠償5萬元。但張某不依,要求趙某賠償30萬元。僵持一段時間后,趙某再三猶豫下報警。
去年12月底,張某被逮捕,警方繳獲作案工具:微型攝像頭1個、電腦主機1臺、三星數碼相機1部以及趙某的人民幣556元、手表、證件等物品。
行為過火入獄兩年半
檢察機關認為趙某與熊某的行為仍然屬于隱私,雖道義上不被人所認同,但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揭發被害人隱私相要挾,向被害人勒索人民幣30萬元,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在此案中,趙某不需承擔任何責任。法院于日前判處張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年六個月。(記者 閆曉光)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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