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18日),在石龍公安分局探訪室,為爭奪撫養權,精心策劃炮制兒子被拐賣案的陳某霞,流下了后悔的淚水。2006年11月3日晚8時許,陳某霞報案稱,其3歲半的兒子周某龍買東西時失蹤,懷疑被人拐賣。石龍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了長達2年半的偵查。今年5月16日,石龍分局“打拐”專業隊連續奮戰22小時,成功破獲了這起拐騙兒童案,解救兒童1名,抓獲涉案人員2名,宣告了“打拐”專項行動首戰告捷。
小孩出門買東西離奇失蹤
2006年11月3日晚8時許,石龍公安分局接到新莞人陳某霞報案稱,其3歲半的兒子周某龍在石龍鎮綠化東路買東西時失蹤,懷疑被人拐賣,要求公安機關迅速立案偵查。陳某霞今年29歲,來自江西修水縣,她在2001年隨同老鄉周某民前來石龍務工,隨后同居非婚生下兒子周某龍。周某民今年49歲,比陳某霞足足大了20年,兩人一同經營成人用品店。
“當晚8點左右,我給了兒子兩元錢買東西吃,兒子往左邊方向,我往右邊方向,去親戚那里打麻將,往后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陳某霞對警方說。周某民也承認,當時的確看到陳某霞與兒子往相反方向走,不過他依然心存疑慮。“剛剛吃完飯,陳某霞就給了孩子兩元錢買東西吃,她跟著孩子同時出門的,讓我的確有懷疑她將孩子拐走。”周某民說。
“她回來時沒見特別傷心,我已經覺得不對勁了,即使會懷疑,但也不想捅破這事,我不想陳某霞離開的。”周某民說。面對警方的詢問,陳某霞列出了打麻將的證據。“由于是陳某霞給兒子錢的,而且兩人同時出門,我們也懷疑陳某霞,但是沒掌握到證據。”石龍警方說。
陳某霞善于躲避警方偵查
石龍公安分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圍繞陳某霞提供的線索展開全面調查。在長達兩年半時間里,專案組通過開展現場勘察、調取視頻監控資料、走訪摸查、發放尋人啟事,還先后多次深入江西、深圳等地進行排查,但均未獲得有價值的線索。
偵查期間,專案組對陳某霞反映的事實和提供的證據進行核實,發現陳某霞反映的案情蹊蹺,她情緒變化較大,故意隱瞞情況,提供的線索與民警掌握的情況有些不一致。于是,專案組對陳某霞進行跟蹤調查,但是一直未能取得進展,案件偵查工作仍在繼續進行。
專案組說:“陳某霞具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在事發后,陳某霞與周某民開始張貼尋人啟示,裝作受害者身份。隨后,在警方對其進行跟蹤調查時,她會采取躲避應對方法。”警方透露,有一次便衣跟蹤陳某霞乘坐大巴到深圳,結果她覺察到了,在樟木頭車站下車并躲進廁所里。
陳某霞嫁新丈夫兩年,卻育有6歲兒子
今年5月15日,專案組得到了一條十分重要的線索,陳某霞已與冷某和結婚,在深圳生活了兩年多,育有兩個孩子,其中一個約6歲。偵查民警認為這個6歲的小孩距陳某霞和冷某和結婚的時間相差太大,比較可疑。該小孩名叫冷某宏,2003年5月出生,現在深圳市龍崗區橫崗鎮某小學上學。15日下午,8名專案組隊員趕到學校,經過相片辨認,冷某宏與失蹤的周某龍十分相似,專案組率先將周某龍成功解救,隨后將犯罪嫌疑人陳某霞控制。在大量的證據面前和長達7個小時的耐心教育下,陳某霞最終交代了為取得周某龍的撫養權,伙同其哥陳某設計拐騙周某龍并虛報假案瞞騙警方的犯罪事實。現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親生父母爭奪撫養權
現查明,周某龍為陳某霞與周某民的非婚生兒子,后陳某霞與周某民關系不和,為了取得周某龍的撫養權,陳某霞伙同其哥陳某設計騙過周某民將周某龍拐走,寄養在遠房親戚家中。陳某霞與冷某和結婚后,他們將周某龍接回家里并改名為冷某宏。為了隱瞞事實,陳某霞故意向公安機關虛報假案,提供虛假線索,干擾公安機關的偵查視線。
“我真的很愛我的小孩,我不想孩子生活在這個不和的家庭。如果小孩跟著他的話,就沒有好的生活環境,對他以后有很多影響,只會害了他的人生。我現在的丈夫接受了小孩,對孩子很好,所以想方設法也要小孩跟著我。”陳某霞懇求道,一定要將孩子帶在身邊。
而身為小孩親生父親的周某民說:“天下哪個父親不疼自己的孩子,這是我的孩子,我當然就要帶在我的身邊。我很明白陳某霞真的很愛這個孩子,但是我也何嘗不是?我承認打過孩子,這只是教育方法問題。”周某民也表示要爭奪對孩子的撫養權。
專家說法
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政法系法學教研室講師馬莉:
爭奪撫養權最好通過訴訟解決
國家正在大力打擊拐賣兒童婦女違法行為,出臺很多嚴格措施。拐賣兒童,就是拐賣別人的孩子并從事買賣的行為,但是這起案件的當事人,不存在拐賣別人孩子的行為。她為了得到爭奪孩子的目的,而是讓人抱走自己的孩子,目前也無法定義是否存在拐騙行為。對于這起爭奪撫養權的糾紛,最好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撫養條件等綜合因素來衡量,使孩子獲得更好的成長學習環境。(記者 何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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