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現場炮制的熟食總是吸引了許多消費者“幫襯”。連日來記者采訪卻發現,由于缺乏統一的標準,不少超市自制食品存在保質期各自為政、生產時間不清晰等現象,使得消費者無從作出判別。
不標明生產時間
只強調要當天吃
昨天傍晚,在客村附近華潤萬家里一個賣手撕雞的柜臺前,記者看到,超市的員工一邊制作手撕雞一邊向顧客推銷已包裝好的食品。在每一盒包裝好的手撕雞上面,只簡單標注了一個“生產(包裝)日期”。當記者表示,想要一盒最新鮮的手撕雞時,對方卻說所有手撕雞都是當天制作的,全部都是新鮮的。而記者提出為何包裝上不標明具體生產時間的疑問時,對方又表示,一般只要當天內吃都沒問題。
在天河城的吉之島內,超市自制的鹽焗雞包裝上只標注了有效日期,沒有標生產時間。盒裝手卷壽司和鰻魚類食品也同樣沒有標注生產時間。在賣餃子、饅頭和包子等熟食的柜臺,雖然玻璃柜上用紅色字體標注了當天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但同樣沒有標明具體的生產時間。當記者問這些散裝熟食能保質多長時間,銷售人員回復稱食品都是當場現做現賣的,常溫下可保存四小時。然而,消費者僅憑“當天”這樣一個時間概念,根本無法判別食品是否還在保質期內。
對此,不少隨機接受采訪的市民都表示,既然保質期要精確到幾個小時,那么生產時間就應該精確到具體的幾時幾分。
保質期限“提示語”
不同超市說法不同
記者發現,雖然《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早在2006年年底已經實施,但其中并沒有涉及到超市自制食品的保質期、生產日期等具體各方面的詳細要求和標準。今年6月1日實施的《食品安全法》中,也只是規定禁止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由于缺乏明確的統一標準,許多超市在熟食等自制食品的保質期限上往往存在“各自為政”的現象。
記者看到,在超市的熟食柜臺前,一般都會張貼著溫馨提示,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食品后盡快食用。然而,同樣的食品在不同的超市里,標出來的保質期限卻不一樣。在華潤萬家,熟食柜臺標注的提示是“為了您的身體健康請在兩小時內食用”,而在百佳,標注的提示語則是“請在三小時內食用”。有的超市銷售人員又表示,只要在當天內食用,質量都沒有問題。眾說紛紜之下,結果是消費者根本無法判斷該采用哪一個保質期。(記者黃海云、實習生潘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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