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換發票可處萬元罰款
你要餐票,我要加油票,不如互相換。近來,不少白領流行在網上互換富余的發票,甚至拿出家里閑置的衣物來換發票。對于網上的換發票行為,法律專家提醒,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等規定,最高可處1萬元的罰款。
網民:閑置衣物換發票
在一家公司上班的小劉每月都為報銷用的“交通票”發愁,朋友給他指了條路,到網上去“換發票”。在網上,小劉聯系上了急需餐票的一位網友,他恰好有多余的交通票,倆人一拍即合——換發票。小劉用500元手撕的餐票換來了500元的交通票。兩個人的難題都解決了。
記者在白領們喜歡“光顧”的“我愛打折55bbs”上搜索“發票”,找到了16100篇相關的帖子,其中很多是網友求購或者互換發票的帖子,發票種類涉及手機充值卡、健身卡、培訓、公交充值卡、藥品、旅游、禮品、辦公用品等。一些網友還在帖子上寫明“長期需要”。隨后,記者從站臺網上也找到了求購或轉讓發票的帖子。
“單位的一些福利有時候通過報銷的形式發,比如報銷電話費、交通費,或者夏天防暑降溫報銷飲料票,平時忘記攢或者攢的不夠,經常為發票發愁,大家互相換一下,很方便。”已經有多次換票經驗的芳華說。
除了購買發票和以票換票的方式外,一些網友還別出心裁,用閑置的衣物掛在網上換發票。
網名為“lanbingxue5136”的一位網友就把不準備再穿的幾件衣服和包的圖片貼在網上,明碼標“票”。例如,一件黃色風衣,暫定800票,一件毛衣400票。
網站:“發票”帖子發現就刪
記者嘗試在“我愛打折55bbs”網站上發帖,求購“飲料發票”,結果被刪帖,并收到系統通知:“操作理由:任何涉及到發票類物品的轉讓、求購信息,不管是個人還是公司,有償還是無償,均不得在55發布。對于此類信息,我們將無條件刪除,并對發布者做禁止訪問處理。”隨后,記者以郵件形式詢問了網站的管理者,得到了答復“這樣做是違反法律的。”但記者發現,許多網友還是鉆了網站的空子,將一些交換發票的信息發到網上。
律師:轉讓發票涉嫌違法
記者就此咨詢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辯委員會委員、大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燕生。張律師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禁止倒買倒賣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罰則寫明: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張律師還分析,交換、買賣發票之所以有這么廣泛的市場,這和很多企業采取報票形式避稅有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一倍以下的罰款。(記者 侯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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