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戀上網不知返 ●不到一年10次出走
近日,中山市區一居民區的入口處公告欄上貼出了一份措辭嚴厲的《聲明》。江先生提出,要斷絕與兒子小偉的父子關系。是什么讓江先生如此憤怒,竟然要和不滿14周歲的兒子斷絕父子關系? 昨天,記者聯系上了這位發出聲明的父親。原來,他有一肚子苦水……
迷戀上網年少兒子常出走
江先生是江西人。幾年前,他下崗了,又和妻子離了婚。后來,他一個人從老家來到中山謀生。兒子小偉1996年出生,還不滿14周歲。“兒子歸他媽媽養,”江先生說,“原來一直在他媽媽那里,去年10月份,才從老家送到我這里。”
江先生告訴記者,去年,小偉剛來中山時,表現還不錯;江先生還交了錢讓他去上初中。不過,小偉在學校上了半個多月后就離家出走了。“從去年10月份到現在,還不到一年時間,他已經出走了好多次,”江先生說,“10次出走,有8次都是在黑網吧里找到他,”江先生也告訴記者,“黑網吧成了小偉離家后的去處。”江先生說,“希望政府部門能管一管這些黑網吧。”
自貼聲明無法律效力
廣東中億律師事務所章鵬律師認為,江先生這種做法是一種不可取的極端行為。章鵬律師表示,父子之間的血緣關系是一種自然存在,不會因為父親或兒子單方面的聲明就可以解除,江先生這種聲明是不具有法律效應的。“小偉現在還是未成年人,江先生有監護的責任,他即使聲明了,這種責任也不會解除。”
章鵬說,“父母對孩子有教育上的責任,如果江先生真的不管的話,就是在撫養孩子方面沒有盡到義務,如果因此而發生了小孩被人教唆而違法犯罪等嚴重后果, 他也將承擔責任。” (嚴建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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