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女子徐小云自稱“26歲女博士”,假冒身份,騙清華大學研究生樊某與其舉辦婚禮,并騙取樊某家錢財(本報11月11日報道)。昨日上午,海淀法院一審判決徐小云犯詐騙罪,判刑2年。
海淀法院確認,今年2月至5月間,徐小云謊稱叫秦冉,是中國駐聯合國前任大使秦華孫的女兒,且是清華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博士生,可送清華大學研究生樊某到美國上學,騙取了樊某的信任。
二人發生性關系后,徐小云多次以變聲的方式打電話冒充秦冉的家人,催促樊某與她結婚,并以此為由,騙取樊某家的錢財。
檢方指控徐小云詐騙了5萬元,因證據不足,被海淀法院認定為2萬元。
海淀法院一審判決徐小云詐騙2萬元,雖然其之前還曾犯有詐騙罪,應按累犯從重判刑,但因其認罪態度良好,酌情輕判,刑期2年。
獲刑后,徐小云對法官鞠躬致謝。庭審后,徐小云表示對判決結果滿意。
- 講述:“出事后他便銷聲匿跡”
樊某現已從清華畢業,據較親近的同學說,他在深圳工作,但換了手機號,唯一的聯系方式是電子信箱。
低樊某一級的小月(化名)與樊某相識,她說,徐小云大部分時間穿著獨特,出手闊氣,與實際年齡不符,曾許諾小月及其男友可到美國讀書、工作,但徐借走5000元后,事情沒辦成。
2009年春節后,徐小云在牌局上認識了樊某,直到今年五六月份樊某才再次露面。“他先是試探我們有無被騙錢。”小月說,直到她提到被騙5000元后,樊某才道出原委,“他不停嘆氣,非常沮喪。”
此后,樊某再未與小月等人聯系。(張媛)
- 對話:“我曾被騙得比他們慘多了”
宣判后,記者對話徐小云,她表示自己比樊某還慘,曾被欺騙生下孩子,身無分文。她希望樊某多保重。
新京報:你對樊某想說點什么?
徐小云:我確實沒騙他5萬元,好多錢花在他身上,如果為了騙錢,我拿到錢就可以一走了之。請他多保重。
新京報:不騙錢,是為了什么?
徐小云:我也不知道為什么,就是想騙人,可能是潛意識里的東西。樊某貪圖我是大使女兒的身份。他心里根本沒有我,他發現我身份有假,一句話也沒有和我說,直接帶警察把我抓走。
新京報:騙樊某之前,你還曾經犯有招搖撞騙罪和詐騙罪,你為什么不停騙人?
徐小云:我上大學時被拐走,與人同居生下孩子,后來想給孩子辦戶口被騙得身無分文。我找不到騙我的人,我就想報復社會,報復其他人。
新京報:樊某等人被你騙,你想過他們的感受嗎?
徐小云:他們沒有被騙到傾家蕩產,沒有未婚生子。我曾被騙得比他們慘多了,當時,死的心都有。
新京報:你以后準備怎么生活?
徐小云:我在看守所想了很多,我這種被騙后再騙人的人生態度是錯誤的。雖然我為犯罪埋了單,但可能我說多少道歉的話都顯得很蒼白。
我會幾國外語(現場向記者說了英語和日語),以后準備做翻譯,我還需要有一個正確的生活態度,我以后會把被騙和騙人的經歷寫出來。(記者王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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