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1日電 近日,媒體對瀏陽河年份酒提出了一些質疑,對瀏陽河年份酒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引起了湖南省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對此,湖南省釀酒協會原會長、湖南省評酒委員會專家組組長、國家釀酒專家張國錦對媒體表示,瀏陽河年份酒完全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生產完成,瀏陽河年份酒的真實性不容置疑。
品牌與生產分離 10幾年的品牌生產50年的年份酒引猜疑
近日來,有媒體提出質疑,一個短短10幾年的品牌為什么能生產出50年的年份酒?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同時也引起了湖南省有關部門的重視。對此,張國錦回應稱,瀏陽河年份酒的真實性不容置疑,媒體對白酒運營模式缺乏系統的了解,因此造成誤解。
張國錦表示,“媒體的誤解主要是對白酒的運營模式缺乏系統的了解。”白酒的品牌和生產一直都是分開,而據此白酒企業也可以分為品牌運營商和生產商,例如:金六福、瀏陽河、黃金酒就是典型品牌運營商。
據了解,瀏陽河年份酒所標注的“SINCE 1956”實為成立于1956年的“國營瀏陽縣酒廠”,該廠后改名為“瀏陽市酒廠”,并于1998年被湖南中商集團整體收購,即現在的瀏陽河酒廠。1998年,中商集團董事長彭潮把瀏陽河酒品牌買斷,并與中國酒業大王——宜賓五糧液酒廠合作,委托五糧液酒廠生產瀏陽河酒。依托五糧液的酒質以及瀏陽河的品牌影響力,短短數年內,瀏陽河酒在2003年非典時期就取得了12億元以上的年銷售規模。2006年,瀏陽河酒開始發力高端,提升產品質量,推出了年份酒,其中包括瀏陽河50年年份酒。
“其實,瀏陽河是品牌運營商,就好像普通的瀏陽河酒由五糧液生產,而不叫‘五糧液’。”西南大學客座教授、資深白酒專家鐵犁表示,這在五糧液、茅臺、劍南春等酒業巨頭是一個通行的運營模式,這與所有行業通行的OEM(貼牌生產)的模式是一回事。
鐵犁表示,國家知識產權保護源于改革開放以后,之前國內很多企業都沒有商標意識,包括“茅臺”以前實際的商標為“飛天”和“五星”,“古井貢酒”到了90年代才叫古井貢,很多的名酒企業都是如此。在這種背景下,瀏陽河品牌依托瀏陽市酒廠生產“瀏陽河年份酒”并沒有什么問題,是完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
專家:年份酒并非全是陳酒,需勾兌才能喝
對于媒體針對年份酒的真實年份的質疑。國家3、4、5屆白酒評委、國家釀酒專家鮑沛生表示,年份酒實際上表示這個產品中有用陳年老酒進行勾兌、調味的成分。
“每個酒廠過去每年預留部分調味酒是正常的。”鐵犁表示。
鮑沛生認為,年份酒是根據白酒的特殊工藝,按產品質量標準勾調而成的。如果說,酒產品全部用五十年的陳酒來裝瓶銷售,這個酒是不能喝的,其色、香、風格已全部脫離了產品質量標準,甚至很難下喉。所以市場上銷售的“五十年茅臺”、“十五年茅臺”等等,實際上也是通過勾兌出來的。
“中國的白酒年份酒的概念源于西方,現在國家對‘年份酒’在質量標準上還沒有一個明確標準。”廣東酒業行業協會副秘書長李唐表示,目前還不能去過多評判年份酒市場。
鮑沛生表示,現在對整個酒行業來說還是個過渡階段,今后如何認定,還需要國家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一起聯合制定標準。“所以,按照目前國家的相關規定和行業規則來說,瀏陽河的年份酒是貨真價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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