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討女友歡心,男子王某沖動之下,在商場奪走一部諾基亞N97Mini型手機就跑。昨天記者獲悉,門頭溝法院以搶奪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據(jù)王某供述,今年1月22日晚,因其未給女友修手機,引發(fā)一場爭吵。次日下午,他突然想到不如換一部手機討女友歡心。他來到商場后,看中一部諾基亞N97Mini型手機,無奈其身上只帶了130多元。王某沖動之下,在店員拿出手機后,奪走手機跑出商場。
王某在準(zhǔn)備打車逃走時被抓。經(jīng)鑒定,該手機價值3900余元。(記者王麗娜 通訊員母冰)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