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綠色、健康消費成為人們消費的首選,面對市場上琳瑯滿目的“綠色食品”,寧夏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時要注意以下四點。
一是食品外包裝要同時印有綠色商標標志、“經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字樣的文字和批準號。
二是除包裝標簽上印制內容外,還應貼有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統一印制的防偽標簽,其編號應與產品標簽上的編號一致。
三是綠色食品標志圖形,是由上方的太陽、中心的蓓蕾和下方的葉片組成,標志為正圓形,意為保護、安全;四是綠色食品標志證書自發證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
另外,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發票或有關憑證,并妥善保留,如出現問題可作為投訴或申訴的重要憑據。(記者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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