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海歸博士自殺事件,經媒體報道后,引來廣泛關注,海歸“水土不服”的老話題又重被提及。眾多評論中,筆者注意到,不少論者呼吁改善國內高校的學術環境,為海歸創造良好的科研條件,與此同時,也要求海歸們現實些、堅強些,不要走極端。
我不清楚這名海歸博士的遭遇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海歸的“水土不服”問題,并進而引起高校的重視。以我的觀察,在眾多高校校領導那里,是很難有海歸“水土不服”的認識的;反過來,海歸“水土很服”倒成了時下高校與學術界的新趨勢。
根據教育部的統計,77.7%的部屬高等學校的校長、84%的中國科學院院士、75%的中國工程院院士和62%的博士生導師都有留學經歷。由此可見,海歸中“成功者”甚多,執掌國內高校的校長大多是“海歸”,以他們的經歷看,怎可得出“海歸水土不服”的結論呢?
本來有個基本邏輯:這些海歸校長們在國外大學接受了先進的科學技術知識,也見識了國外大學的管理,或多或少會在國內大學的管理中借鑒現代大學制度的經驗。但這個基本邏輯,卻沒有成為現實。與之相反,“海歸經歷”在海歸校長身上的印跡,很難覓得。
這就不得不提到“水土很服”的問題了。這些年來,有的“海歸”一回到當前的高校制度中,就“如魚得水”。概括起來,有兩種情形:
一是在海外功成名就者。他們是近年來高校爭相“引進”的海外杰出人才。此類引進,大多不為所有,但為所用。被引進者不需全年工作,每年工作兩三個月即可——重點不在讓他們親歷教學、科研,而是用其頭銜,參與聯合申請課題、評審學科或者報獎,并稱這為學校作出的貢獻遠遠大于教育科研的作為。于是兩下之間協議達成,高校迅即獲得一位“大師級”人物,由此構建“團隊”,獲得課題,而該人也心領神會,獲得屬于自己的那份好處,毫無水土不服之感。
二是對國內高校辦學體制與學術體制深入研究者。他們對國內高校的運作、領導的喜好,了然于心。回國決然不提什么學術自治、教授治校,而是動輒把書記、校長掛在嘴邊,時常跑行政機關辦公室,匯報科研設想、暢談科研規劃,并及時呈上科研成果。把國外的經歷進行適當的美化自不在話下,在國內進行研究時,還識時務地把研究成果與相關領域的領導進行“深度合作”。如此這般,不一會兒工夫,就成為領導的紅人。
以上兩類海歸,或許不是海歸中的大多數,但卻對當前的高校學術研究有很大影響,并影響另外一些海歸的命運。從“水土不服”到“水土很服”,不是水土變了,而是人變了。這種轉變,令人思量。在這兩類海歸的夾擊之下,本想回國有番作為的海歸,有的退卻;還有已經回國的,卻因把在國外的“壞習慣”帶回來(也被稱為“學呆了”),處處不適應。有網友就針對浙大博士遺書中所稱“國內學術圈的現實:殘酷、無信、無情”發表感言,說其缺乏對國內學術圈的基本了解,太過書生氣,太過理想化了。
在國內學術環境不變的情況下,越來越多的海歸“水土很服”,已經讓“水土不服”成了異數。這更加劇“水土”改造的難度。此番浙大博士的自殺,在其他海歸不存在水土不服的背景下,很有可能作為獨特的個案,被教育部門與學校更多地從其個人方面找原因,于辦學與學術體制的改革,恐難產生多大觸動。(熊丙奇 作者為上海交通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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