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頭冗長,繞來繞去,不知所云,擺一堆華麗而沒有實質內容的句子,然后突然寫出自己的觀點。
2.開頭和主體段的第一段混為一談。有同學會直接寫“我同意……觀點因為……”一句話給出觀點,然后就直接開始寫第一點原因。這樣的文章結構不清晰,在閱卷人眼中馬上被打上結構不清的標簽,如果再犯兩個語法錯誤,那就別想翻身了。
3.主體沒有分段,把所有的原因糅合在一起,讓讀者去自己理清條理。英語和中文不一樣。英語是作者責任制(writer-responsible),中文是讀者責任制(reader-responsible)。也就是說寫英文,作者需要保證讀者能明白自己寫的是什么,如果讀者不明白,那就是你作者的責任。而在中文中則正好相反,我想怎么寫就怎么寫,讀不懂是你讀者的問題。
4.主體段每段中沒有主題句(topic sentence),或者一個明顯的主題意思。我經常看到有人說了一堆例子,卻不明白他要這些例子說明什么。其實,只要在每個段落前加一個很簡短的句子,告訴別人你在說什么,就會使文章變得很清楚。
5.主體段有主題句,但是沒有對主題句進行進一步解釋,而是直接擺例子,這樣會顯得文章非常的唐突。
6.文章有開頭,但是在開頭作者沒有給出觀點,而是在結尾給出觀點。對于這種寫法,也有爭議,講英語的人也在爭論是不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應該按照英語的文體寫。一般的結論是認為,這取決于你的讀者,如果你的讀者是英語為母語的人,那么還是按照他們的習慣寫為好,不要追求什么神秘感,一定要等到最后才給出觀點。對于托福雅思的作文,還是規(guī)矩點比較好。對于其他的文章看老師的要求,我的老師就要求我在寫某種論文的時候不要在開頭給出觀點,而是在結尾提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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