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到KTV,見過朋友,上了洗手間,還未坐下,就被捕了。”11月30日,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一家叫做“Holiday Villa”的KTV內,短短的七八分鐘改變了中國留學生杭麗此后的人生軌跡。“從那天以后,為自己維權就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12月21日,杭麗對僑報記者如是表示。
被捕:馬來西亞女警粗暴踢打中國女孩
來馬來西亞之前,杭麗是北京大學國際政治專業的一名學生。2008年9月,杭麗被中介“運作”到馬來西亞留學。對于中國學生來說,馬來西亞并不是一個主流的留學目的地。起先,中介承諾要送杭麗去英國,之后又說去澳洲,等了5個多月,看著同學們或考研或工作,“我無奈了,說隨便去哪里都可以,他們就把我弄到了這里。”
現在,杭麗就讀于馬來西亞科技大學(TPM Academy),研習工商管理碩士課程一年零二個月。“這里唯一先進的就是純英語教育。”她說。
今年11月30日,這是馬來西亞的雨季,晚上10點剛過,天空陰沉,但卻異常悶熱,在這個靠近赤道的東南亞島國,即便是冬季,氣溫也在30攝氏度以上。從學校趕到“Holiday Villa”見朋友的杭麗,才進門還未來得及喝一口水,一個自稱是梳邦警局的馬來西亞女警走入房間,向在場的所有人宣布要查看證件。
女警看到杭麗持有的是中國護照,就對她的朋友說,要帶走她核實一下護照。被帶到另一個房間的杭麗發現,在這個不大的屋子里擁擠著20多個中國女孩,另外一個短發女警在登記護照。“女警對她們很粗暴,有好幾個人挨了短發女警的耳光。另外一個女警則野蠻地踢一個女孩子放在地上的包,手機和一些雜物都撒了出來。她又接著狠命地踢手機,一邊踢,一邊嘴里罵罵咧咧。”
杭麗意識到情況不妙,向身邊的警察詢問何時才能核實完護照。得到的答復是,警方首先要向學校核實她的身份。“如果你真的是個學生,我們會讓你走。因為我們接到投訴說,這家KTV里工作的中國女孩全部是妓女,她們使用的也是學生簽證。”
“我當時天真地以為他們會去核實。”據杭麗回憶,警察們并沒有向學校核實情況,而是私下向她表示,“你只是倒霉而已。”這樣的表態無疑是將杭麗默認為一個持有學生護照的妓女。
接著,跟隨警察而來的當地報社和電視臺記者沖入房間,對著20多個中國女孩按動快門。一個有意思的細節是,一名男警拉低了杭麗的帽沿,示意她遮擋一下,而杭麗推開他的手,抬高了帽沿,清晰地露出自己的臉,“因為我覺得公道自在人心”。
隨后,自認清白無辜的杭麗連同屋內的20多名中國女孩被驅趕上了一輛警用卡車,載至梳邦警局,經過登記,最終被一一送入牢房。
入獄:攝像頭對著衛生間讓人屈辱
伴隨著“咣當”一聲,一道鐵門打開,滿眼的鐵窗和穿紫色囚衣的女囚映入杭麗的眼簾。“這時我真的慌了。女警禁止我們通電話,我企圖發消息給同學,讓學校有人知道我被抓,好采取對策,否則我這樣消失,老師和同學會以為我遭遇不測。”不過,短信還沒有來得及發出,一個女獄警直接飛起一腳踢到杭麗的腿上,并喝令她關上手機。
從12月1日凌晨1點起,杭麗開始了她8天的牢獄生活。“14個人擠在不足6平方米的狹小空間,潮濕的水泥地上經常可見螞蟻,天花板上幾只壁虎爬來爬去,每間牢房帶有一個衛生間,沒有門,僅僅用一米高的墻與睡覺的地方隔開,所以蟑螂和蚊子也格外青睞這里。”回憶這些情景時,杭麗仍不寒而栗。
監獄里三餐菜譜非常固定,早餐通常是一袋水和一個雞蛋大小的面包,或是一小塑料袋炒米粉;中飯與晚餐則雷打不動:一份報紙包住二兩米飯、一小條咸魚干和一小袋紅色的水。“沒有餐具,只能用手抓著飯菜坐在地上吃,極其狼狽。”杭麗說。
但是,杭麗的“牢友”卻提醒她,如果有朋友來送飯,“一定要盡量吃,盡量喝,因為牢里的飯菜基本都是變質的。”
最不能讓杭麗們忍受的是,衛生間在攝像頭拍攝的范圍之內。“想到每天有人在監控室看到所有的女囚洗澡、上廁所,我感到不寒而栗,這感覺不亞于被強奸。馬來西亞是個宗教國家,怎么能把女囚的牢房設計成這樣?”杭麗質疑道。
在獄中的8天,有兩名朋友來探望過杭麗。入獄后的第二天,杭麗所在的學院副院長帶著一個老師和一個在國際學生辦公室做兼職的同學一起來送過一次證明信。但在警方眼里,證明信并不能“證明”杭麗的無辜。在牢中,獄警對杭麗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我不相信你。“我看到關在這里的人來自中國、尼日利亞、泰國、菲律賓、印度尼西亞、印度,都是當地人認為比他們窮的國家。所以我被誤抓,有偶然也有必然。”杭麗說。
出獄:希望自己的經歷不再發生
按照馬來西亞的法律,警察局有權扣留嫌疑人14天。盡管校方送來了證明,但直到8天之后,杭麗和當時一同被捕的20多名中國女孩才被釋放。“定論就是大家都是去KTV消費的顧客,無罪釋放。”杭麗說,重獲自由并不意味著此事了結,她要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
杭麗說,馬來西亞普遍存在著一些偏見,令留學生感到不安:“當地人覺得,所有華人女孩都是妓女,所有印尼和菲律賓女孩都是非法外勞,所有尼日利亞人都是毒販,所有泰國女孩都是按摩女。”有一次,杭麗從ATM取出現金遞給向她借錢的尼日利亞同學,對方嚇了一跳。他驚慌地說道:“你不能在這里給我錢。他們會以為你從我這里買毒品,這會給我們帶來麻煩的。”
杭麗希望自己的經歷不再發生,她特地拜訪了當地一位做過警察的朋友,“他建議我可以舉報監獄中的虐待和腐敗,讓我寫英文報告投訴到警察總部”。與此同時,杭麗還必須作好不斷接受法庭傳喚的準備。
而在這一切之前,仍然身在馬來西亞的杭麗必須學會如何保護自己。吃一塹,長一智。出獄后,杭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學校國際生辦公室要證明信,“他們問我為什么,你不是有學生證么?我說,在馬來西亞我沒有安全感,警察也不相信我的學生證。你們給我開一封信,我以后隨身帶著。”(張耀慶 劉浩;應受訪者要求,文中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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