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2日電 昨天,安徽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了罷免安徽省原政法委副書記李和中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定。
鑒于李和中有收受賄賂等錯誤事實,已經涉嫌犯罪,根據有關規定,決定罷免李和中的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