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4日電 國家計委最新統計表明,歷時4年之久的中國城鄉用電同價工作已取得明顯成效,通過對農村電價的治理整頓以及實現城鄉用電同價,全國每年可減輕農民電費負擔約420億元。
據官方人民日報報道,截至2002年12月,全國已有江蘇、上海、山東、浙江、北京、天津、青海、廣西、河北、河南、山西、福建、湖北、海南、陜西、甘肅、寧夏、新疆、四川、重慶、云南、貴州、遼寧等23個省(區、市)實現了城鄉居民用電同價,其中,江蘇、天津、上海、福建、重慶、湖北、云南等7省市實現了城鄉各類用電同價。目前尚未實現全省區同價的內蒙古、湖南、江西、廣東等省區,也有部分市縣實現了同價。
初步統計,全國共有1670個左右的縣實現了城鄉居民用電同價,約占總縣數的70%左右,已同價地區的農村用電量占農村總電量的80%左右。同價后,每千瓦時價格水平平均為0.5元左右。
1998年,為減輕農民用電負擔,啟動農村市場、擴大內需,中國決定進行農村電網改造和農電管理體制改革,在此基礎上實現城鄉用電同價,簡稱“兩改一同價”!皟筛囊煌瑑r”政策實施以來,農網建設與改造共投入資金約2885億元,有效降低了農村電網供電損耗,提高了供電質量和可靠性;農電體制改革進展順利;農村電價治理整頓成效明顯,電價水平顯著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