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0日電 1月15日,重慶市安監局傳出信息,自該市率先在全國推出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有關領導“引咎辭職”制度以來,彭水縣原副縣長蔣成谷成為請辭的第一人。
據檢察日報報道,蔣成谷在擔任彭水縣副縣長期間,分管縣里的安全工作。2002年7月3日,彭水縣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死亡12人;同年8月20日,該縣又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死亡26人。
重慶市政府2001年規定:“一個地區一年內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2起,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事故一起的,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區(縣)長應引咎辭職,有嚴重失職、瀆職的,其主要領導也應引咎辭職。”2002年12月23日,重慶市政府決定要求副縣長蔣成谷“引咎辭職”,同時對該縣縣長、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近日,對蔣成谷等人的處理決定已正式下達。
目前,彭水縣政府以此為鑒,認真吸取教訓,正在全面進行安全大檢查,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該縣各鄉鎮負責人都與縣政府領導簽訂了安全工作“責任狀”,嚴格履行安全職責,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年”活動,確保該縣的交通安全。(沈義、陽學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