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0日電 按照中國國家有關法律,外來民工進入城市就業,只要持身份證明等到勞動部門辦理一張就業證,就可以上崗。但是從今年3月1日起,外來民工要想在鄭州市辦理就業證,卻要多一個程序:必須參加該市勞動部門組織的一項就業前培訓。否則,就業證無法辦理,用人單位也不得使用。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對此《辦法》,有關方面觀點不一。有人認為,這是對民工的服務,可有效提高民工的素質;而有人則認為,這是對民工的歧視,變相提高了民工進城的門檻,不利于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
在新近出臺的《鄭州市外來人員就業管理辦法》中,上述內容被明確予以規定。本辦法所稱外來人員,是指“中國公民離開常駐戶口所在地進入本市市區就業的人員”;“外地專家、教授等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到本市從事科學研究、文化教育等工作,用人單位招聘的高級管理人員,外籍人員在本市從業,在校大中專學生在本市臨時務工,不適用該辦法”。培訓內容包括:勞動法律知識、安全知識、治安管理和市民道德規范等內容;只有通過培訓的外來人員,方可憑身份證明、就業前培訓證明及已婚育齡人員的婚育狀況查驗證明,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就業證,獲得上崗就業的資格;用人單位招用外來人員,必須從已取得外來人員就業證的人員中招用,否則將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予以處罰。
——政府:三個突破,全為民工著想
據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外來人員管理處負責人稱,當初起草這份文件的總體原則,一是公平對待農民工,進一步取消民工進城的限制;二是提高用人單位使用民工的成本,配合城市失業人員的就業工作。
據介紹,在具體操作上,新《辦法》主要在“民工培訓、工資標準和社會保險”三個方面實現了突破。
——外來工:“找工作更難了”
對于這些新規定,外來人員有喜有憂。
1月18日上午,在鄭州市一馬路勞務市場,幾位尋找工作的農民看了新《辦法》后表示,政府取消了一些對農民工的限制,對他們的勞動權益、勞動報酬、社會福利等方面也進行了考慮,他們覺得很高興。但是,對于就業前先要掏錢參加有關培訓,則有些難以接受。
另外,原來不用參加培訓,很多農民都不愿去辦理就業證,F在要求參加培訓后才能辦,只怕農民們辦理就業證的就更少了。現在,沒有就業證,用人單位就不能用,他們找工作可不就更難了?
——鄭州市民:貶褒不一
一些鄭州市民認為,民工的素質普遍不高,進城后,成了城市的一員,應該對他們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但也有一些市民認為,民工素質不高,責任不在民工,而在政府缺乏真正有效的引導和服務。
——專家:違反市場規律
河南財經學院副教授、高級經濟師史璞認為,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大量低素質的廉價勞動力將逐步進入城市。政府應當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監管,但不能歧視他們,或提高他們進入城市的門檻。
他說,如果需要法律培訓,對專家、高管人員和農民工應一視同仁。
由于經濟發展失衡,農民已經為城市作出了貢獻,F在,他們無法在農村順利生活,被迫背井離鄉進城謀生?蛇M了城,還沒有掙到吃飯錢,就要先交上一筆學習“城市規矩”的培訓費,不合情理。事實上,這是提高了他們進城的門檻。
他認為,這種短期的“城市規矩”培訓,難以達到培訓目的,也不能像崗位技能培訓那樣提高勞動能力,不能換飯吃。因此,只有不收費,免費提供培訓,才是既加強監管,又降低農民工進城門檻的做法。
對于有關部門“提高用人單位使用農民工的成本,配合城市失業人員就業工作”的初衷,史璞認為,這違反了市場經濟規律。政府解決城市失業人員的就業,不能以犧牲企業的利益為代價,也不能以犧牲農民工的利益為代價。
他說:“廉價勞動力的利用,是提高經濟競爭力的要素之一。企業利用廉價勞動力,是市場經濟行為。政府無權人為地提高企業的用人成本,而只能通過給城市失業人員提供免費培訓甚至是補貼,降低他們的就業成本,來幫助他們再就業!
史璞說:“政府應站在促進城市化發展的高度,站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高度,來制定、執行外來人員管理辦法。因為,如果沒有農民的小康,就不會有整個社會的全面小康!(韓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