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4日電 23日據廣州市人事局透露,中國第一個公務員職位管理辦法在廣州出臺。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從今年起,廣州市政府所轄各級行政機關不按規定自行錄用、調任、轉任的國家公務員,以及自行晉升、確定職務的,將一律無效,職務、工資及福利都不予兌現。
據報道,《辦法》規定,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必須根據職位設定的職務和職位說明書設定的任職資格條件,任命國家公務員;不得用低一級職位任命高一級以上職務;按照人職相宜原則,除個別專業性較強、輪崗交流困難的職位外,不允許脫離職位任命職務。
從今年起,廣州市所有行政機關職位必須堅持“一人一職”的原則,確因特殊原因需要兼職的,應當報職位綜合管理部門批準。擔任非領導職務的,如調研員、助理調研員不得兼任下一級的領導職務。
廣州市人事局有關人士表示,出臺的《辦法》是整個公務員管理的基礎。公務員職位設置是依據“因人設職”的原則,若不嚴格管理,隨意性太大就會動搖整個公務員隊伍的基礎。因此《辦法》對違規者還有相應的處罰措施。
對于未辦理職位空缺審核備案確認手續,或不按任職資格條件和審批程序自行錄用、調任、轉任的國家公務員,以及自行晉升、確定職務的,一律無效,不予確認職務和兌現工資、福利待遇,同時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者建議對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分。
報道稱,該辦法的制定歷時3年,是中國第一個對公務員職位調整、增減及使用作出具體規定的法規。它的出臺標志著公務員管理更加規范和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