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1日電 據香港媒體報道,香港藝人佘詩曼涉及一宗交通意外停牌聆訊,繼上月缺席聆訊后,昨日再次缺席。觀塘裁判法院法官發出拘捕令,但容許她以二千元保釋。
佘詩曼目前身在內地拍戲,于上周六近中午時分傳真到法庭,表示不能出庭。法官指她的通知太倉卒,不再給予機會,發出拘捕令。
此宗聆訊本應于一月二十七日舉行,但當時佘詩曼身處內地拍戲而缺席,聆訊押后至昨日舉行,但依然不見芳蹤。
阿佘目前正在上海拍劇,無線外事部總監曾醒明表示,制作資源副總監區大鈞已實時聯絡到她本人。佘詩曼聽到被拘捕的消息相當愕然,她較早前已書面通知法庭屆時她不在香港,不過這封解釋信是自己執筆,并沒有經過律師處理,可能在程序上出現問題,她以為以書面通知沒問題,便去上海拍劇,并沒有存心回避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