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3日電據中國廣播網報道,江西省會南昌市為擴大城市規模,決定大幅放寬市區落戶條件。
報道稱,這項新政策規定,凡在市內有合法住所和穩定生活來源,在市區連續居住五年,年齡不滿50周歲的外地人即可登記為常住戶口。對夫妻兩地分居3年以上互相投靠、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可辦理戶口遷入。
同時,這項政策還規定,凡在南昌市投資興辦實業并已形成經營性固定資產15萬元以上,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并已投產,購買成套商品房建筑面積50平方米以上,私營企業業主3年累計納稅10萬元以上、捐資社會公益事業累計5萬元以上,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準許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戶。(蔡福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