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3日電 自今年3月1日起,經過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將開始施行。該法在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增加了一項內容,即“從境外引進生物物種資源應當依法進行登記或者審批,并采取相應安全控制措施。”
據中國環境報報道,這是自食人魚事件后,中國為防范境外物種對生態安全造成威脅而采取的一項法律措施。
據報道,最近幾年,南美洲亞馬遜河的食人魚不知不覺間進入中國,在許多大城市的海洋館和寵物市場,都可以看到這種體型嬌小、色彩美麗但又性情殘暴的熱帶魚。專家認為,食人魚之所以能夠順利進入中國,主要是國家在物種引進方面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以至于在食人魚流入中我國后,才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為了避免其進入自然水體造成生態失衡,前不久,中國許多地方開展了一場清剿食人魚的活動。食人魚事件也給了立法機關一個提醒,去年年底,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審議《農業法》,許多委員提議增加關于引進外來物種的法律條文。
報道稱,外來物種入侵引發災難性后果的例子在中國已經屢見不鮮,水葫蘆就是一例。100年前,它作為花卉被引入中國,20世紀50年代還作為豬飼料推廣種植,誰知它繁殖極快,到處瘋長,泛濫成災,以至于發展到了今天不可收拾的局面。水葫蘆現在已經被列為世界十大害草之一。此外20世紀70年代中國從英、美等國引進大米草,當初是為了保護沿海灘涂,可近年來它在沿海地區大量生長,不斷擴展地盤,瘋長的大米草與當地植物爭奪生存空間,致使大片紅樹林消亡。
報道介紹說,外來物種指的是那些離開原有進化環境進入新環境的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由于外來物種在新環境中沒有天敵,繁殖迅速,搶奪其它物種的養分和生存空間,從而造成其它物種大量減少和滅絕。據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護聯盟近日在內羅畢發表的報告,在全球,外來物種入侵給各國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要超過400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