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4日電 經中國國家環保總局批準,上海市將從3月1日起提前執行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第二階段排放限值(相當于歐洲Ⅱ號尾氣排放標準)。自3月1日起,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汽車將不能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據中國交通報報道,上海是繼北京之后第二個提前實施這一標準的城市。為了滿足2007年特殊奧運會和2010年世界博覽會對大氣環境質量的要求,上海市提出提前實施歐洲Ⅱ號尾氣排放標準。
根據實施方案,自2003年3月1日起,已獲得國家環保總局核準并公告,符合有關排放標準的重型汽車,不需要重新進行核準。通過核準并列入國家環保總局公告的車型,由上海市負責進行有關檢查,對不符合上述標準的汽車停止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據了解,中國執行這一標準的時間為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