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新疆網2月14日電 日前,在烏魯木齊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八次會議上通過了《烏魯木齊市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并報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準。
據新疆經濟報報道,《條例》第三章第十五條規定:新聞媒體司法行政單位應當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的宣傳活動。
預防犯罪離不開全社會共同監督,尤其是新聞媒體。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主任張銳敏認為,“烏魯木齊市職務犯罪案件仍呈上升趨勢,實踐證明,單靠打擊并不能遏制職務犯罪的發生蔓延,只有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動員全社會共同監督,尤其是新聞媒體。”
消息傳出,在北京、廣州等地的新聞界引起很大反響,許多資深新聞工作者說,給新聞監督立法,這在全國尚是首創,這正是新聞界企盼的,意義重大。《光明日報》、《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都在顯著位置登載了這一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