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9日電 2月18日上午,沈陽市檢察院與沈陽市公安局有關負責同志在沈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進行現場辦公,經審理確定對“1·18”、“1·10”兩起特大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實施依法逮捕。
據華商晨報報道,自2月8日“1·18”、“1·10”主要犯罪嫌疑人張顯明被沈陽市公安機關抓獲以后,犯罪嫌疑人張顯輝、李彥波、李彥彬也相繼落網,沈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案審部門以超常規方式晝夜加班加點,通過大量認真細致的工作,已初步查實完善了證據,為“1·18”、“1·10”兩起特大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定性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也為下步進入司法程序鋪平了道路。市檢察院在對公安機關提交的逮捕意見書和案卷進行審理后認為,證據完備,定性準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第115條、第232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有關規定,以搶劫、爆炸、殺人罪,正式批準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
2月18日晚6時,辦案人員依照法律程序在市公安局看守所,向張顯明等4名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張顯明、張顯輝、李彥波、李彥彬分別在逮捕書上簽字畫押。
沈陽警方再次發出通緝令
沈陽市公安局再次發出通緝令,希望群眾提供重大犯罪嫌疑人張顯光的線索。據警方人員透露,張顯光極有可能藏匿在沈陽地區,希望廣大市民留意他的蹤跡。對提供有重要價值線索的單位和個人,獎勵人民幣5萬元。
警方提供的張顯光特征是,男,38歲,身高1.72米,體重67.5公斤,體貌:長方臉,短發(略帶自然卷),小眼睛,雙眼皮,睫毛較長,嘴較小,略帶酒窩,鼻子上有約一厘米長舊疤痕。該犯逃跑時上身穿半截黑色裘皮大衣,內著黑色毛衫(有兩條豎暗格),下身著黑色暗格褲子,腳穿黑色華倫天奴牌皮鞋(41號),腰系華倫天奴牌皮帶,有一華倫天奴牌錢夾。該逃犯可能持有其弟張顯明的身份證,號碼為:030306670525401,地址是:黑龍江省雞西市城子河區紅房委11組。沈陽市公安局舉報電話:22824539,2283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