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5日電 紐約當地時間2月24日下午,美國、英國以及西班牙就伊拉克問題向聯合國安理會提交了一份新的決議草案,該草案將在當天晚些時候由安理會的十五個成員國進行討論,以下是草案原文:
按照以前通過的相關決議,特別是1990年8月的661號決議,1990年11月29日的678號決議,1991年3月2日的686號決議,1991年4月3日的687號決議,1991年4月5日的688號決議,1991年8月15日的707號決議,1991年10月11日的715號決議,1995年4月14日的986號決議,1999年12月17日的1284號決議和2002年11月8日的1441號決議,以及其他許多會議主席的申明;
1991年通過的687號決議曾經聲明,只有在伊拉克接受決議相關條款,并且履行決議規定的義務的情況下,才可以宣布停火。
2002年通過的1441號決議雖然指出伊拉克違反了物資擁有方面相關義務,但仍然給予了伊拉克一個在相關決議框架內同聯合國合作,并解除武裝的機會。
安理會曾經在1441號決議中表示,如果在伊拉克遞交的任何書面材料中存在虛假信息或者故意遺漏信息,如果伊拉克不對聯合國提供通力的合作,不全面實施決議中的條款,都將被視為實質性違反決議。
我們必須注意到,在1441號決議的行文中,安理會提到了它多次警告伊拉克,如果他繼續不履行其義務,將面臨著極為嚴重的后果。
我們還應該注意到,伊拉克在1441號決議框架內遞交了一份包含有錯誤內容和眾多遺漏的報告,而且沒有為聯合國提供全面的合作。
我們今天再次強調,安理會所有成員國曾經承諾保證科威特以及所有伊拉克鄰國的領土完整,時刻考慮聯合國維護世界和平和安全的宗旨。意識到伊拉克違反安理會決議,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和遠程導彈是對國際和平的重大威脅。
我們應該意識到伊拉克違反安理會決議,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和遠程導彈是對國際和平的重大威脅。
我們決意確保伊拉克完全遵守安理會決議的所有規定,恢復該地區的和平與安全,并且在聯合國憲章的第七條規定的范圍內行事。
鑒于伊拉克沒有抓住1441號決議給予他們的最后機會,我們保留在事態進一步發展的情況下采取行動的主動權。(春風)